骗贷26亿的“幕后推手”:呵斥银行员工“分清上下级”、占据8亿资金购房买车炒股

2020-12-16 21:41:51 作者:金融法眼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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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5%的股东通过层层嵌套成为银行真正的“幕后推手”,最终还把银行变成了自家的“提款机”。

  近日,裁判文书网最新披露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揭开了这起银行骗贷大案的真相。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股东赵某指使银行内部和银行外部人员,以多户联保的形式,冒充他人名义签订贷款合同从银行骗取17114笔贷款,共计约26.01亿元。其中,已偿还贷款10902笔约14.02亿元,未偿还贷款6212笔约11.99亿元。

  在骗贷的过程中,赵某与该行副行长于某军等人内外勾结,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诈骗“闭环”。作为股东,无法参与银行经营的赵某绕开正常渠道单独“指点”支行长们开展工作,甚至还私下组建了一支“PS后期”团队处理虚假的贷款资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赵某因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无期徒刑,30多位涉案人员也一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他人代持55%股权

  银行真正“幕后推手”现身

  文书显示,2013年底,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出资2000万元与多个股东共同设立了该行在石家庄地区的第四家村镇银行——晋州恒升村镇银行。其中瓯海农商行持股40%,石家庄科迪电缆等三家公司分别持股10%,赵某、黄某等6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持股5%。

  不过,持股40%的瓯海农商行看似为该行最大股东,但实际上拥有5%股份的赵某才是这家村镇银行真正的“幕后推手”。

  据此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赵某供述称,虽然他表面上只持有晋州恒升村镇银行5%的股份,但是除去浙江温州瓯海农商行持有的40%股份,其他三家公司和5位自然人股东都是代他持股,实际上赵某控制着该行60%的股份。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赵某就开始四处鼓动他人代持股份,为自己日后在该村镇银行争取更多“话语权”。

  据晋州市鑫荣汽车材料有限公司宋某证言,当时是赵某团伙中的彭某找到他,说用一下公司的手续,名义上在恒升村镇银行占点股份。另据证人田某2证言,大概在2013年,赵某找到他说用一下身份证,田某2问其做什么用,他只说银行的事用一下。后来赵某要求田某2到晋州市银行开会,才知道自己是替赵某在晋州市银行持股了。

  “我后来还参加过一次股东会,参加股东会就是在那坐会儿,散会后签完字就离开,会议内容也不知道是什么,在现场就是按赵某说的办”,田某2表示。

  内外勾结组成诈骗“闭环”

  以联保形式骗贷26亿

  找到多人为其代持股权,赵某在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文书显示,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间,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股东赵某指使银行内部和银行外部人员,以多户联保的形式,冒充他人名义签订贷款合同从晋州恒升村镇银行骗取17114笔贷款,共计约26.01亿元。其中,已偿还贷款10902笔约14.02亿元,未偿还贷款6212笔约11.99亿元。

  在骗贷的过程中,赵某伙同靳某波与该行副行长于某军等人内外勾结,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诈骗“闭环”。

  在银行外部,靳某波作为总负责人,指使彭某伙同杨某军、方某华等人,制作整理虚假贷款资料,携带虚假的贷款资料送往晋州恒升村镇银行小樵支行、周头支行等进行贷款审批,并办理贷款支取、偿还等业务。

  在银行内部,副行长于某军负责安排、协调各支行违规违法审批发放联保贷款,各支行工作人员在赵某的指使和胁迫下对外部人员提供的贷款资料不进行审查、不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并制作联保贷款审批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最后由综合保障部经理张某辉指使、督促各支行尽快发放虚假联保贷款。

  该行原贷款业务负责人之一的靳某考供述,2016年春天,赵某召集他和杨某军等人,分别去找各自的亲朋好友在银行办理四户联保贷款,每找一个农村户口的人会给500元好处费。后来没有这么多人可找了,赵某就跟副行长于某军和各支行行长说以后他提供贷款人的信息等资料,就不让贷款人亲自过去了,每个支行按照正规的贷款手续把贷款发放下来即可。

  组建PS后期团队

  专门伪造征信等资料

  不过作为瓯海农商行旗下的村镇银行,虚假材料究竟是如何逃过层层审核的?

  据办理假材料的彭某供述,办理虚假的四户联保贷款资料中出现的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等信息主要有四大来源:一是赵某安排所有员工从亲戚朋友本人那里借了一部分;二是利用彭某原来在乡里上班时留存的一部分资料;三是赵某安排靳某考购买了一部分资料;四是赵某安排其在网上搜了一批晋州人的身份证号,并将信息交给靳某波,再安排银行员工通过银行身份证联查系统查出人员的姓名、住址、照片等详细信息。

  为了让伪造的证件更加逼真,赵某还组建了一支“后期”团队,专门处理虚假的贷款资料。

  在晋州某蔬菜大棚工作的会计孙某表示,自己的上司经常安排其前往晋州市的一栋居民楼内,在电脑上用PS软件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基本上都是不清楚的)等做清楚以后打印出来。

  “这其中,身份证有效期一般都是按着要求做成一个时间段的区间,比如说2016年6月到2026年6月等,这都是随便编的。”另据彭某表示,后期基本不看原始复印件上的有效期信息了,直接用PS修改上去。

  此外,虚假的四户联保贷款资料中的征信报告是靳某波安排以真实的征信报告为模板做出来的,其中的身份信息和征信报告是一一对应的。虚假四户联保贷款资料中的村委会证明是杨某军安排修某微等人手写的,印章是赵某伪造的。

  绕开正常渠道“指点”工作

  呵斥员工“分清上下级”

  作为该行的股东,按照规定赵某并无法参与银行的经营,只能绕开正常渠道单独“指点”银行的工作。

  文书显示,赵某经常在绿钻担保公司给该行的副行长于某军和各个支行的行长开会,有时候也会有客户经理参与会议。这个会议银行董事长和另一个副行长是不知道的。赵某也会给各个支行定存款任务,并表示:“贷款业务怎么给你们安排你们就怎么做,客户资料不需要客户经理进行审核。”如果有的支行没有完成,赵某就会惩罚和训斥支行长。

  据靳某波供述称,晋州恒升村镇银行的审批都是赵某跑下来的,于某军和各个支行的行长任命都是开董事会时赵某提出来的,赵某想让谁当就让谁当。

  据总十庄支行行长周某欣供述,副行长于某军曾向支行长和客户经理们表示,“为了完成银监局的任务,需要发放一部分四户联保贷款,由银行做体内循环(指资金并不实际发放),这样也能降低不良贷款率”。

  槐树支行行长助理张某2还表示,自己向赵某反馈过,不想做这种不合规的贷款业务,赵某回复他说:“上级怎么安排你就怎么做就行了,分清上下级!让你干你就干,干了就干,干不了就回家!”

  合规检查导致东窗事发

  占据8亿资金买房买车

  2018年6月20日至8月1日,晋州恒升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派出检查组对村镇银行进行了合规检查,发现有关人员与外部人员涉嫌内外勾结违法发放巨额贷款。根据数据分析,在同一支行同一窗口同一柜员处有大量连续贷款客户还利息的数据出现,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同一个人携带大量现金在为不同的贷款户还利息,最多时连续为329个贷款户还利息。

  检查组在这一人为大批量借款人还息的客户中随机抽选了51户联保贷款客户,通过调阅信贷相关档案资料及实地调查走访借款人,确认为冒名贷款。并发现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信贷资料上的签名均为借款人本人姓名,但借款人笔迹基本雷同,存在较明显的伪造借款人笔迹嫌疑,最终该案“东窗事发”。

  据此前披露的一份相关文书显示,赵某利用骗取的26亿余元贷款,拿出其中的15.6亿余元用于还本付息,将2.4亿余元用于投资旧城改造项目和购买房地产公司股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其余8亿余元占为己有,包括购买合计1.6亿余元的房产及车辆、证券等。最终,赵某因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另外,靳某波在赵某的指使下伙同彭某等人制作虚假的贷款资料,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分别获刑二年三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至10万元不等。

  周某松等人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在明知是虚假的贷款资料的情况下,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获刑二年至二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至1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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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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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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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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