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眼】诈骗团伙设30亿元协议存款骗局 广发福州分行被骗5亿

2019-12-31 22:26:17 作者:金融法眼 收藏本文
A- A+

  文/张正一

  在这场诈骗案中,“犯罪团伙”每个层级关系缜密,既是中间方又是介绍人,相互还能捞到“不少的油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多份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一起诈骗案,以任某、胡某、杨某伟、殷某、魏某喜、刘某金、李某为组织的诈骗团伙,共设计诈骗三家银行协议存款30亿元。其中,广发银行福州分行被诈骗5亿元,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和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在双方业务往来中发现异常,未受损失。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值得关注的是,该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在资金来源、冒充银行从业人员、准备银行相关资料(文件刻章等)、冒充银行行长签订协议、开设银行账户等方面,每一项都有专门的负责人对接,细致缜密。而负责冒充银行行长签订协议的人的身份,竟是时任中国银行荆州分行(下称:中行荆州)的营业部副主任。

  设30亿元协议存款诈骗局

  广发福州分行中计被骗5亿

  说起骗局还要从一通电话开始。

  2015年9月,胡某冒充荆州中行员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员工周某1联系,谎称荆州中行可以做协议存款业务,期限1年,金额20亿元,年利率4.2%。

  周某1遂信以为真,便将第三方通道公司民生通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民生公司)员工周某2的联系方式告诉给胡某,胡某通过周某2获取了民生公司的基础资料。胡某将民生公司的基础资料转发给杨某伟,杨某伟又转发给殷某,殷某再次转发给魏某喜。魏某喜由此伪造了民生公司的基础资料和印章。林某则指使他人到荆州中行开立了民生公司的账户。

  2015年10月l0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民生公司的员工周某1等人来到荆州中行,刘某、周某5与时任中行荆州营业部副主任刘某金内外勾结,冒充中行荆州工作人员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所谓20亿元协议存款合同,并加盖仿造的中行荆州印章。

  同年,10月13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将20亿元汇入民生公司在中行荆州的账户,刘某金则将伪造的20亿元存款证实书交给周某1。隔日,魏某喜等人准备将20亿元转出时,中行荆州发现异常,后中行荆州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民生公司核查后,于16日将20亿元退回民生公司。

图:犯罪团伙诈骗金融机构情况图:犯罪团伙诈骗金融机构情况

  判决书显示,在诈骗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未得逞后,刘某金团伙同同样的方式再度把“手”伸向了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只是广发银行福州分行不幸中招。

  因骗取上述20亿元未得逞,2015年10月,魏某喜、李某等人预谋再次诈骗。刘某金告知魏某喜等人银行异地开户流程,魏某喜等人采用相同作案方式,冒充农行荆州分行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协议存款合同,成功骗取了广发银行福州分行5亿元,此次刘某金分得赃款260万元。

  继诈骗广发行5亿元得逞后,郑某1、魏某喜、李某与刘某金等人预谋故伎重演。

  2015年12月,胡某冒充农行荆州员工周某3联系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工作人员侯某,侯某遂联系通道公司华某证券福州公司重复此前的诈骗流程。不过由于协议签署地点为农行荆州值班室,这一点引起了中信银行工作人员的疑心决定立即终止签署行为。诈骗中信银行济南分行5亿的犯罪也最终未能实施成功。

  作案团伙“细致筹划,分工合作”

  成员竟为中行某营业网点副主任

  据不完全统计,以任某、胡某、杨某伟、殷某、魏某喜、刘某金、李某等人为组织的“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在寻找资金来源、冒充银行从业人员、准备银行相关资料(文件刻章)、冒充银行高管签订协议、开设银行账户等,每一个项目都有专向的人负责对接,细致缜密。

图: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情况图: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情况

  仔细梳理不难发现,每个层级关系缜密,既是中间方又是介绍人,而且相互还能捞到“不少的油水”。最后一个层级的“负责人”竟是时任中国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副主任,这个身份无疑成了这场对三家银行诈骗的推手。

  由于刘某金的团队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签署的存款协议只有一年,本案很快便事发。2016年初,刘某金等人均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并在2016年至2017年间,逐个被逮捕。

  2018年1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某喜、陈某瑞、李某、胡某等人进行宣判。

图: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情况图: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情况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某金伙同魏某喜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受害银行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其中,判处魏某喜、陈某瑞、李某、胡某4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述众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湖北省高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于2019年11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赵子牛

文章关键词:

作者

金融法眼

金融法眼

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报道组。

热文排行

联系我们

  • 邮    箱: money@staff.sina.com.cn
  • 电    话:010-62676252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新浪总部大厦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