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眼】受贿超千万的银行“一把手”:贷款发放、员工提拔均成敛财手段

2020-01-10 20:49:28 作者:金融法眼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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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周童

  无论是对外的工程承建、贷款发放,还是内部员工的职务提拔、工作调整,时任平顶山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牛某彬都将其变成以权谋私的工具,平顶山银行似乎成为其“独立王国”。

  2018年6月,牛某彬被商丘市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经过漫长的调查和审理,宁陵县人民法院2019年10月对牛君彬做出一审判决,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将其判决书予以公布。

  无论金额大小 一概照单全收

  牛某彬在受贿一事上可谓照单全收,小到逢年过节行贿人送上门来的几万元“心意”,大到别墅住宅。而在受贿地点上,牛某彬更是毫不避讳。

  判决书显示,2010年4月份至2012年春节前,河南中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常某1为感谢牛某彬在贷款审批发放方面给予的支持,先后在平顶山市和谐茶楼、牛某彬办公室、新华南路一宾馆院内、天鹅湖酒店院内送给牛某彬现金300万元,以及价值50万元玉佛挂件,另送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天鹅湖酒店附近价值82.7429万元的自建别墅一套。

  而这只是牛某彬受贿的冰山一角,牛某彬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建上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并从中获利千万元。

  2011年9月份,平顶山银行与河南清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清华地产”)合作建设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办公楼项目,为感谢牛某彬在工程承建、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的帮助,清华地产承诺该工程项目完工后,将给牛某彬4500万元作为项目提成。

  2014年3月份,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薛某送给牛某彬1600万元,并受牛某彬安排将该款汇至河南常绿集团置业有限公司账户,以范静之名用以在该公司理财。经鉴定,被告人牛某彬应从中收益1607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用于处理赃款的河南常绿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常绿集团”)也是牛某彬的行贿人之一,2010年至2015年10月份,为感谢牛某彬在贷款方面的支持,常绿集团的刘某1,先后多次在牛某彬办公室内送给牛某彬现金6万元。

  常绿集团不仅成为牛某彬转移赃款之地,甚至还成为了牛某彬及其家人的“提款机”。

  2011年10月份,牛某彬的妻子蒋某羽向刘某1索要九天庄园商品房一套,价值25万元。事后蒋某羽将此事告知了牛某彬。

  对此,刘某在证言中证实,2011年10月份,蒋某羽打电话说她弟弟蒋某晔在平顶山结婚没有房子,问刘某有没有现房。其就同意在开发的常绿九天庄园给她一套房子,房款没交,其安排财务人员办理了手续,该房子面积136平方米,价值25万元。

  陈某也证实,其公司将九天庄园小区房屋一套出售给蒋某烨,售价25万元,刘某董事长安排给蒋煜晔出具了销售不动产发票,蒋煜晔没有给公司付房款,公司也没有向他要过房款。

  从判决书显示的信息来看,牛某彬利用职务之便,在2006年至2015年期间,非法收受河南清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平顶山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所送人民币2649万余元,价值1357万余元的干股分成,价值1059万余元房产4套,价值10万元购物卡,价值50万元的玉佛,为他人在贷款发放、服装采购、办公房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

  提拔员工不看能力看“心意”

  内部员工的职务提拔、工作调整也成为牛某彬跟底下员工“拉近关系”的筹码。

  寇某在证言中证实,2013年元旦前一天,为了感谢牛某彬同意其孩子到平顶山银行工作,其在牛某彬办公室送给牛某彬5万元钱。牛某彬推辞不要,其把装钱的手提袋放在牛某彬办公桌上就走了。

  段某也证实,2009年底,其成功竞聘为平顶山银行舞钢支行行长,而这次招聘正是牛某彬负责,为表示感谢,也为了以后工作关照,2010年春节,其去牛某彬办公室送给他3万元。2011年春节和2012年春节又去牛某彬办公室分别送了1万元,共计5万元。

  杨某则在证言中指出,2011年春节前,当时其任平顶山银行联盟支行副行长,想从支行副行长调整为支行正职。于是就以汇报工作的名义到平顶山银行大楼牛某彬办公室送给他5万元。过了一段时间,其任平顶山银行中兴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了。

  判决书显示,2007年至2012年春节、中秋节期间,为感谢被告人牛某彬在安排子女工作、职务提拔、工作调整等方面的帮助和照顾,平顶山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寇某、史某等共十五人,分别在牛某彬办公室内送给牛某彬3至5万元不等的现金,共计58万元。

  如今,随着牛某彬的归案,平顶山银行高层也经历了“大换血”。据了解,2019年6月,平顶山银行完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工商信息变更。其法定代表人则由“牛君彬”变更为“范大路”。与此同时,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总经理、经理等)也出现了“大换血”,原来18名成员中仅保留3人,新增了19人,变更后共22人。

  牛某彬最终也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退缴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由查封扣押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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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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