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农行葫芦岛案:分行行长违法放贷6.3亿 潜逃国外十年终落网
文/贾谷闻
2019年7月23日,一架客机缓缓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盘锦市公安局三级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带着逃亡10年的杨树良出现在了机场,随后,杨树良被执行逮捕。这距他被批准逮捕已过去4年之久。
十余年前,50岁出头的杨树良从农行葫芦岛分行行长调任农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随后在一场内部审计之后仓皇逃到国外。近日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让我们得以一窥这起发生在十多年前,总案值达6.3亿的违法放贷案的始末。
青萍之末
审计发现猫腻
2008年夏天,农行总行在集中审计中发现,辽宁志达集团通过旗下多家企业和关联公司,通过农行葫芦岛分行变相越权拆零放贷,累计从农行获得贷款余额为8.5774亿元,占农行葫芦岛分行2007年底50亿元贷款余额的17%。其中,仅2006年到2007年,农行葫芦岛分行连山支行对志达集团的新增贷款额,就从3.8亿元激增到了8.5亿元。
过高的贷款集中度引起了农行系统的警觉。更可疑的是,这笔急剧增加的贷款,又在不久后全部转为不良。负责股改交叉审计的云南省分行迅速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了农行总行。
时任农行葫芦岛分行行长的正是杨树良。而处于事件核心的志达集团,是葫芦岛颇有影响的民营企业之一,旗下有建筑公司、加油站、建材超市、酒店等多项资产。根据该公司当时的网站数据显示,其总资产11亿元,固定资产8.9亿元,注册资金3.12亿元,员工2000余名。
农行总行迅速做出反应,2008年7月,15位涉嫌银企勾结骗贷逃债的当事人,被要求下岗清收相关不良贷款。其中,七人来自葫芦岛分行,葫芦岛分行前任行长、时任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杨树良,被就地免职后回到葫芦岛清收这些不良贷款;八人来自葫芦岛分行下属的连山支行,即志达集团的主要贷款责任行。
一家在当地具有雄厚实力的民营企业,在短时间内贷款剧增后,怎么会突然无法还本付息,致使8.5亿的贷款全数转为不良呢?剧增的贷款,是途径何人之手?
闪转腾挪
剥离资产逃债
随着案情的深入,志达集团通过剥离资产“金蝉脱壳”的手法逐渐浮出水面。
2006年6月27日,志达集团系公司志达股份将旗下的部分地产“北方家园”分立为葫芦岛市新新家园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新新家园)。根据此次分立,新新家园承接原志达股份一半的注册资金1.02亿元,并承接了所有的债权、债务。此后,新新家园所承担的贷款则被农行认定为“次级贷款”。
证人郭某的证词也证明了这一点,他证实,新新家园原来叫北方家园,是志达集团的一部分。2006年6月初,志达集团的老板赵宝杰将北方家园整体出售并改名新新家园,由新新家园承担志达集团在农行的贷款9860万元。新新家园的贷款批下来后,将该笔贷款打入志达集团在农行的账户中,用于归还志达所欠的贷款。
即使如此,后来查明,新新家园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占其净资产总额的100%,并不符合农行借款人准入条件。而本身根本不具备承债能力的新新家园,很快便出现欠息。不仅如此,农行连山支行和志达股份公司签订的要求追加志达股份公司为保证担保人的《保证合同》,由于未得到志达股份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属于无效合同。
相似的手法还出现在志达集团其它子公司身上,被告人刘某的供述证明,2006年6月5日,志达建设通过将其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光明小区供暖资产转让给葫芦岛市滨城供暖管理有限公司,而该公司在连山支行的700万贷款由葫芦岛市滨城供暖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志达公司为何转贷“其不清楚”。
如此轻而易举的剥离债务,自然需要银行内部的高度配合。2007年3月至10月间,杨树良明知辽宁志达集团及下属公司多年来一直亏损,不具备贷款条件,在对志达集团放贷过程中,明确向葫芦岛市农行主管信贷的相关人员表示,要对志达股份等四家公司的贷款进行关照。
此举导致信贷人员对辽宁志达集团下属四家公司申请贷款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购销合同等虚假手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先后以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分行连山支行的名义,与辽宁志达集团下属四家公司签订借款合同50笔,借款期限一年,发放贷款63410万元,已偿还本金2128万元,截止2008年12月末,余额61282万元贷款全部逾期,已经形成可疑类贷款。
免于罪责
逃亡十年归国
2009年5月初,农行总行对15位当事人做出了处罚决定。其中,杨树良,以及农行葫芦岛分行连山支行行长刘凤芹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葫芦岛分行分管信贷和公司业务的两位副行长中,范俊琦被撤职并到龄退休;张树海则被降职两级。原葫芦岛分行公司业务科科长李守国、连山区支行副行长候军山,以及志达驻厂信贷员王守军都被“双开”。其他当事人根据责任大小,被处以记大过、记过和警告等不同形式的处分。
与此同时,志达集团董事局主席赵宝杰被抓捕,司法机关也相继对11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其中八人被指控利用年节或者孩子升学、家属车祸等收受了赵宝杰的贿赂。2011年12月15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受贿罪判处王守军等人有期徒刑十三年不等。
2009年2月,杨树良逃往国外,开始了他十年的流亡生涯。
在这十年中,志达集团的6.1亿元不良的清收工作一直在持续,2015年,农行葫芦岛分行全部收回了前述违法贷款。农行葫芦岛分行2019年3月12日作出说明,志达集团核心四户企业的不良贷款余额为零。
或许是掌握了这一情况,也或许是离家太久,2019年7月,逃亡10年的杨树良踏上了归国的飞机。7月23日,杨树良随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盘锦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抵达北京国际机场,向盘锦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次日,杨树良被执行逮捕。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起发生在十年前违法放贷案涉案人员的判决结果。身为农行葫芦岛分行行长的杨树良,明知申请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仍违反国家规定向志达集团下属企业发放贷款,且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但考虑杨树良犯罪较轻,且系自首,贷款已全部追回,法院最终判决,杨树良免于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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