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济南农商行举报案”:12万雇推手撰文 强加贪污、私生子等内容

2020-05-15 20:17:22 作者:金融法眼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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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6月引爆网络的“济南农商行举报案”近日迎来最新进展。5月1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上述人彭某某的无罪申请。

  除维持原判外,调查组还在裁判文书中通报了更多该案的细节内容。判决书显示,为向济南农商银行施压,引起舆论关注,彭某某主动联系并雇佣“网络推手”王某某,二人共谋网络炒作方案,后彭某某两次付给王某某共计12万元。

  出资12万雇“网络推手”炒作

  裁判文书显示,彭某某,女,汉族,1973年4月16日出生于山东省栖霞市,硕士研究生文化。

  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以来,彭某某任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监事长,后润丰合行等单位合并组建济南农商银行,彭某某因职级待遇和未进入济南农商银行领导班子而心生不满,多次通过信访手段谋求职级和职务上的不正当利益。

  2019年5月,为向济南农商银行等单位施加压力,引起舆论关注,彭某某主动联系并雇佣“网络推手”王某某(另案处理),二人共谋网络炒作方案,后彭某某两次付给王某某共计12万元。

  同年7月2日,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对文章反映的问题均进行了否认。

  2020年1月6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彭某某寻衅滋事案一审开庭。法庭公开宣判,彭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彭某某以“应重新进行DNA鉴定;其行为未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改判其无罪”为由提出上诉。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不予采纳,维持原判。

  强加贪污、私生子等内容

  在二审判决中,法院披露了该案更多细节。

  具体来看,判决书显示,彭某某将道听途说、主观推测的不实材料,交由王某某加工。经彭某某同意后,二人通过昵称为“副监事晓彭”的微信公众号等社交账号,在网上公开发布题为《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等文章、信息50余篇。

  王某某供述称,自2018年11月起,其开始参与为他人有偿进行网络“维权”等活动。2019年5月底,彭某某找到王某某称,其长期被领导打击报复,要曝光一些事情讨回公道,随后两人互加了微信。

  此后,王某某按照彭某的要求制定了炒作方案,并写上了全部费用39000元,后两人商定,先付2万元,舆论炒作起来之后再付剩余费用。

  “《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的标题是为了能更好地爆点,突出文章中的重点,更好地吸引眼球、更好地引起网友和舆论关注,给官方部门施加压力,让官方部门重视文章中曝光的事情,从而介入调查。”王某某如此供述。

  据另一名“网络推手”魏某某供述称, 2019年端午节后,王某某拉其进了一个微信群,称有个急稿,让其当天必须写完。后约稿人彭某某在群里发了一个word文档。

  “文档里有私生子、致使银行损失30亿、厅级干部淫乱等问题或标题。王某某对‘30亿’很重视,认为发出去会很吸引眼球。此外,彭某某还要求‘私生子’、‘致使银行损失30亿’‘厅级干部淫乱’等内容都要写上。”

  雇水军炒作当负法律责任

  回顾整个案件,不少人对彭某某被以寻衅滋事罪而非诽谤罪获刑四年有所疑虑。在《彭博举报案宣判:雇水军炒作当负法律责任》一文中,有业内人士指出,雇佣水军造谣、诋毁企业、诋毁企业负责人,这种新型犯罪造成的伤害,远远超出了原本的诽谤罪的范围。诽谤罪本身属于是自诉案件,原则上不应该由司法机关进行公诉,诽谤罪所侵害的客体也是当事人的名誉等人格利益,社会危害相对来说不是特别大。

  但如今在网络舆论场上,水军成为了啸聚一方的网络恶势力,呼朋引伴在网络上发起一波一波的攻击,集中定点炒作,且被打击和炒作的对象往往是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企业或者企业负责人,很明显会造成相当严重的经济损失。

  特别是针对金融机构,一旦谣言失控的话,就可能引发挤兑危机,甚至引爆系统性金融风险,这种后果是谁都承担不起的。

  山东省委政法委公号亦曾对此案进行过评论。评论称,网络绝非法外之地,纵观彭博案件始末,网络只是其与推手所利用的工具,法治所责难的并非网络,而是恶意使用网络者。网络,既非法外之地,就绝不是违法者的避风港。

  此前,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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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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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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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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