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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欧盟(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8:50 新浪财经

6、其他相关制度

  (1)共同农业政策

  《欧共体条约》中提出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早实施的一项共同政策。

  1960年6月30日,欧委会正式提出建立共同农业政策的方案,并于1962年起逐步实施。其基本目标是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确保农业人员的“公平”收入,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对消费者合理的价格以及确保农产品的供应。其主要内容是对内建立共同农业基金,统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对外设置随市场供求变化而调整的差价税和进口配额等贸易管理措施,使欧盟农业免遭外部廉价农产品的冲击。

  2003年6月,欧盟农业部长会议通过了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方案,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改变农业补贴方式,完成共同农业政策从以价格支持为基础逐步向以农民收入补贴为基础的过渡。

  (2)共同渔业政策

  根据共同渔业政策,自1977年起,欧盟各成员国在北大西洋和北海沿岸的捕鱼区扩大为200海里,作为共同捕鱼区,实行统一管理,并授权欧委会与第三方谈判渔业协定。1983年,欧盟共同渔业政策基本形成,内容主要涉及欧盟各成员国捕鱼配额的分配、渔业资源的保护和鱼产品的销售等领域。

  2002年5月,欧委会公布了欧盟共同渔业政策改革计划。2002年12月,欧盟理事会批准了欧委会的改革计划,并决定从2003年起实施新的共同渔业政策。该政策的基本目标是,促进渔业在生态、环境和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即保证鱼类繁殖、保护海洋环境以及保障欧洲渔业船队的生存。该政策的内容主要涉及渔业管理长期措施,渔业船队发展政策、社会经济措施、水和其他资源的使用以及股东参与决策等。

  (3)共同消费者保护政策

  《欧共体条约》第153条是欧盟各项消费者保护政策的法律依据。该条款规定:“共同体将致力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并促进他们获得信息和培训的权利以及自我组织以保护自身利益的权利”,并规定欧盟在制定其他各项政策时必须统一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各成员国除遵守欧盟统一的消费者保护政策外,在内容符合《欧共体条约》规定并已通报欧委会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比统一政策更为严格的消费者保护政策。

  为建立欧洲统一市场,促进商品的自由流通,欧盟制定了大量涉及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包装和标签的技术法规、标准和一些认证制度,成为共同消费者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

  2004年1月15日起生效的修改后的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是欧盟一项制定技术法规和标准的长期指导性法规。该指令规定了除特别法管辖以外的所有产品应满足的安全要求,设定了欧盟标准的制定程序和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原则,并要求各成员国建立专门的市场监督部门。

  此外,欧盟还对电器、化学品、食品、化妆品、玩具、医药产品等特定产品制定了详细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技术法规。

  (4)税收制度

  根据《欧共体条约》规定,欧盟各成员国根据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条约和欧盟法令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决定各自的税收制度,因此各成员国的税收制度差异较大。

  (5)海关管理

  从2003年1月1日起,欧盟实行了“海关2007计划”,旨在2007年12月31日前,协助新成员国在执行共同海关程序方面尽快达到欧盟统一标准,在贸易便利化方面逐渐接近欧盟统一水平。

  欧盟扩盟后,新成员国的海关管理纳入欧盟统一的海关管理体系之中。随着欧盟海关办公自动化程序的提高和保证金账户制度的实施,新成员国的海关手续将逐步简化。

  (6)欧盟新成员国过渡性贸易管理措施

  根据欧盟与部分新成员国间的协议,部分新成员国基于自身情况,在加入后一定时期内在市场准入、消费税和进口标准等方面采取一些过渡性措施。 2005年之前,塞浦路斯、马耳他的药品市场准入将依据本国的法规和政策执行,暂不实行欧盟的统一规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的药品市场准入过渡期截止时间分别为2006年、2007年。

  爱沙尼亚规定,烈酒和建筑用水泥必须达到本国的强制性标准。

  拉脱维亚要求进口产品上的标签必须使用拉托维亚官方语言。原产国、产品成分和添加剂都必须同时出现在标签上;烟草与酒类产品必须加注特殊标记。

  斯洛文尼亚规定,进口产品的特征必须用斯洛文尼亚语描述,必须在标注重量、配方等的同时注明原产国等。

  (三)投资管理制度

  根据《欧洲共同体条约》规定,欧盟的投资政策决定权由成员国掌握。2004年10月,欧盟25国领导人在罗马签署的《欧盟宪法条约》对投资政策进行了修改,把目前仍属成员国权限范围的外国直接投资(包括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领域纳入欧盟共同贸易政策范围,改变为欧盟的独享权限。

  如获得所有成员国和欧洲议会的批准,《欧盟宪法条约》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该宪法条约一旦通过,成员国在外资领域的管理权将让渡到欧盟,由欧盟统一在该领域制定法律并对外签署国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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