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吉林省、大连市政府联合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恢复玉米期货交易的请示》,大商所开始进行玉米期货研究,拉开了玉米期货上市工作的序幕。
2001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李经谋向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要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作用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放宽粮食上市品种的限制,积极稳妥地恢复并推出玉米等粮食大品种。
2002年,东北三省一区联合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恢复玉米期货交易的请示》,进一步推动了玉米期货上市工作。
2002年8月,国务院领导同志就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关于开展棉花期货交易和恢复玉米期货交易的请示》作出批示,要求着手进行玉米期货准备工作。
2003年2月,大连商品交易所就完成的玉米期货合约和规则设计,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市场各方反应积极。
2003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朱玉辰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关于推动恢复玉米期货交易工作的建议》和《关于积极支持推出期货新品种的建议》提案,建议推出玉米期货,有关部委积极答复。
2003年12月,大商所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玉米期货的申请。
200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出台,提出将完全放开市场,完善粮食现货和现货市场,为玉米期货的推出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4年1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健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明确提出推出能充分发挥市场功能的大宗商品品种。
2004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朱玉辰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关于贯彻<意见>精神、积极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的建议》等提案,建议尽快上市玉米等期货新品种,建立法制化和市场化的品种上市机制。
2004年5月,国务院新粮改方案出台,粮食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玉米期货推出条件完全具备。
2004年6月,大商所派出七个小组,对全国20个省、区玉米市场进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玉米期货合约及规则制度。
2004年8月1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大商所上市玉米期货。经过五年的精心准备,玉米期货终获准上市。
2004年9月22日,玉米期货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