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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宇
积极确保积极财政政策的有质有效推进
2007年,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为13.7万亿,而这次扩大内需投资规模到2010年底仅两年多时间内高达4万亿,年均2万亿的额度是上次年均1300亿的15倍,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以预见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将十分明显。据专家测算,仅今年第四季度增加投资1000亿元,明年灾后重建提前安排200亿元,至少拉动经济增长1.3至1.4个百分点。可以预见,未来两年中国经济在政府投资“乘数”的作用下,维持一个较为合理的发展速度既现实又可能。
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有质有效推进,是各级各部门亟须研究解决的首要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一点粗浅的建议。
一合理把握积极财政政策的尺度。这里有三点需要考量,一是“量”上要控制,赤字预算的安排、国家信用的透支,一定要坚持审慎的原则,切实将发债数量控制在经济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决不能由此而形成风险,甚至危及国家财政经济安全。二是“时限”上要合理,积极财政政策属于短期化政策,一般以两三年期限为宜,若像上次那样长期化实施,就会背离国际通行规则,不但降低政策的作用功效,而且还会产生逆向调节作用。三是充分考虑到政策的“时滞”效应,积极财政政策同其他政策一样,完全释放其作用功效尚需时日,要在贯彻好“四字”原则快、重、准、实的前提下,有效克服急躁冒进、急于求成的问题。
二适度减税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扩张性财政政策包含着“加法”和“减法”两个方面。增加政府公共支出是人们的惯性思维,也是通行做法,这样似乎是“看得见的手”,作用效果直接。而现实的情况是,公共支出的作用效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弱化,甚至还会出现负向激励的问题。相反,采取适度的减税政策,由于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形成了税收“洼地”,就会出现大量的生产者、消费者、就业者,从而激活了微观经济运行的链条,带动了经济复苏高涨,而充足的经济活动行为又为组织政府收入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所以,当期的减税可能会带来财政收入的暂时减少,长远看积极的减税有利于涵养财源。要借助于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实施的有利时机,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积极实现我国现行税制的优化,消除税制设计上过分注重效率、强化聚财功能等缺陷,还原税收的公平、公正、中性特征,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注入体制机制活力。
三保增长与促发展二者不可偏废。增长是发展的基础,没有增长就没有发展,发展也离不开增长。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大国,多年的实践证明,实现国民经济适度增长,对于化解结构调整、体制转轨中的矛盾和问题,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意义重大而深远。此时我国重启积极的财政政策,一个重要寓意就是要防止经济大幅回落,确保经济增长。但增长不等于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所以,增长要讲质效,并有利于提高人民福祉,不能片面追求数量和总量的扩张,更不能为了应对短期的金融危机而牺牲长期的发展。运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要把促进经济增长与推动结构调整、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既拉动当前增长,又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四加强监管、提高效益是关键。增发国债,实行赤字的财政政策,花的是纳税人的远期税收,所以,花在哪?谁来花?怎样花?是民众最为关注的基本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构建一个阳光民主的分配机制、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科学合理的问效机制和责任追究的惩罚机制,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审计、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支出绩效最大化。
积极避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过程中的四种倾向
《环球时报》日前披露:国务院十大措施甫一公布,各大部门“积极”相应,新旧投资规划立即上报,许多地方政府、驻京办、驻部办、京内外企业闻风而动,国家有关部委门前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借鉴1998年时期的积极财政政策,此次扩张财政政策的实施,在下述四个问题上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并有效克服。
第一,避免审批经济的倾向。国债资金通常是在国家高度集中的投资体制下,采取投资项目由地方、下级层层申报,中央、上级层层审批,银行配套贷款、地方配套安排的运作模式,其实质是政府主导型经济。循着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又会在不知不觉中重新步入“审批经济”的怪圈。一方面,地方政府必然加速其“跑步进京”的努力程度,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另一方面,部门也会不断强化其“部门利益”。所以,要通过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有效避免这一倾向。
第二,避免重复建设的倾向。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需启动一大批建设项目,除国家重大基础项目外,地方政府也将续建、新建一大批一般项目。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就是要加强项目的审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限定或鼓励的产业目录,避免出现新一轮建设过热、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的发生。
第三,避免挤出效应的倾向。政府扩大赤字、增发国债必然引起对民间资金供应的减少,从而减少民间投资。要防止该倾向的出现,一是政府性投资严格限定在公益性、基础性范畴,二是降低民间资本进入的门槛,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功效。
第四,避免旧体制复归的倾向。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搭配上,一般认为,货币政策偏重于市场调节,财政政策特别是国债投资政策偏重于政府的计划调节。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如果长期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国债规模不加控制,就有可能强化计划经济体制的作用,导致旧体制复归,影响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所以,要相机抉择、审慎灵活地选择财政政策的具体类型,努力营造积极财政政策转型的环境氛围。
(作者单位: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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