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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呼唤金融政策配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02:36 第一财经日报

  据新华社

  2005年12月9日,武汉市首个摇号销售的经济适用房“汇丰家园”销售中,292户获得了购买资格的家庭就有113户弃权。弃购家庭中80%是因为无法向银行贷款而放弃了购买权;剩余的小部分居民则是因楼层、朝向、户型不满意或交通和生活不便等因素弃购。

  银行为何向部分经适房中签户关闭放贷之门呢?工商银行南昌市南京西路支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贷款购买商品房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固定收入证明,而且经过审核其收入足以支付每月的月供款;二是首付房款至少应达到总房款的两成,没有公积金的必须达到三成。然而,不少经济适用房中签者连这两条最基本的条件都不具备,如果银行给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贷款,一旦购房者还不起贷款,银行的资金安全就得不到保障,银行承受的风险比较大。

  南昌市房管局

经济适用房建设办公室主任王国民表示,对于中签家庭可能弃购经济适用房的情况,房管部门早有准备。首批经适房公开摇号时就产生了20户轮候购房家庭,他们将陆续补充到经济适用住房准业主中来。而且他还预计,由于贷款问题最终弃购经济适用房的户数可能还会增加。

  南昌市房管局局长郭毅说:“经济适用房本来就是为这些中低收入家庭建的,因此南昌市这批经济适用房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210元才能申购,这个标准远远低于南昌市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1243元。中签家庭中没有固定收入、付不起首付房款的肯定有,而对购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准入标准定得越严格,遇到的这方面问题就越大。金融、财政等部门应针对这种特殊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给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给予适当的照顾。”

  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方面虽然表示会支持南昌经济适用房销售工作,适当照顾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但具体如何操作必须请示银行监管部门,目前还未得到银监部门的答复。

  按照南昌市政府的规划,全市每年将按

房地产开发总量的20%比例,扎实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确保2008年春节前向全市中低收入无房户和住房困难家庭提供7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力争用8~10年时间基本解决中低收入无房户和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问题。

  目前,南昌市有关部门一方面正在与银行方面协商,建议银行给予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更加优惠的贷款政策;另一方面,为了使更多最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群体能买得起经济适用房,南昌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正在积极寻找其他方法,以帮助中签家庭解决资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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