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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易地交税5天内须答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 15:2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郭爱娣) 昨天,本市公布了关于规范区县局间企业税务登记地点争议裁定管理的意见,为纳税人今后办理跨区、县变更税务登记扫清了障碍。

  据介绍,本市明确规定从事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等的纳税人必须属地登记,但目前仍存在不为纳税人办理正常转出等现象。因此,意见规定,不同意转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上报裁定申请,同时应告知该纳税人。各区县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为纳税人办理纳税地点变更,对于未在期限内办结的,市局将在期限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核心征管系统直接做转户处理。

  此外,本市将成立税源户裁定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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