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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2年5百万农民失去耕地 农村社保将临大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01:59 第一财经日报
邵芳卿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自1999年起至2020年的22年中,福建失地农民人数或超500万,目前该省农民数约为2400万。 虽福建各级政府在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上进行诸多探索和尝试,但在普遍实行货币补偿后,绝大多数失地农民仍须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问题,处于无保障或低保障状态。 由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执笔,历时1年终于近日完成的《关于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的专题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揭示了这一严峻情况。 《报告》认为,失地农民的增长速度快于占用耕地的速度,说明农民人均拥有的耕地面积在进一步减少,今后征地所要安置的失地农民将越来越多,安置成本也将大幅提高。 无保障或低保障状态 《报告》指出,与全国一样,目前福建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严重缺失,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率极小,且层次低。生育、工伤、失业、死亡等保险项目更是空白。除一小部分征地农转非与进城务工农转非人员,绝大多数保留农村户籍的失地农民并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 从农村低保制度看,福建自2004年1月起就覆盖全省,2007年将低保标准由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提高到1200元,全省共需5.27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3.82亿元),但仍受保障资金不足的制约,保障范围小且保障水平低。 据统计,福建全省农村执行的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约36元,且享受低保人员仅占应保人数的23.3%。 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看,覆盖面极小,基本处于探索阶段。2005年全省农村参保人数153.93万人,占全省2426万农民的6.4%。 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面,尚处于试点阶段,大部分地区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处于空白状态。 《报告》认为,超过90%的农民仍是自费医疗群体,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医药费的增长远超农民收入的增长,失地农民负担沉重,而新农合补助额有限。 八项对策出炉 近几年来,福建对被征地农民主要采取货币补偿、住房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入股分红及留地保障等安置方式。其中 “入股分红”与“留地保障”除可较为长久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包含有社会福利性质。 但《报告》认为,总体上这些安置方式仍存在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和缺乏长效机制等缺点。 由此,《报告》提出了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包括对农民30年以上的稳定的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允许其自由转让、出租、入股、继承等措施)、尽快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来用于安排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以及建立农民工应急救助机制等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八项对策。 报告执笔人、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产业处处长周赛琴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该报告由福建省副省长苏增添于2006年初布置,现已定稿提交。 她认为,影响调研进度的主要原因是数据收集,特别是土地补偿费等土地收益方面的数据,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配合态度并非积极。 记者另获悉,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于2006年底提交省政府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草案,正在审议之中,有望于近期出台。 附表1999~2005年福建土地征用及被动失地农民情况 年份 批准占用 批准占用 被动失地 农用地(万亩) 耕地(万亩) 农民(万人) 1999年 13.76 6.51 8.56 2000年 4.78 3.22 5.93 2001年 7.91 4.18 7.73 2002年 7.74 4.32 6.75 2003年 18.17 10.82 20.01 2004年 11.01 6.07 9.73 2005年 25.83 12.12 19.66 合计 89.20 47.23 78.20 增长倍数 1.88 1.86 2.30 2005~2010年预测值 — — 167.68 2011~2020年预测值 — — 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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