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人庆就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作相关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23:1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作为本次两会将审议的两部重要法律之一,今天上午的大会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还就《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作了说明。

  记者宋云天说:“今天上午大会还有一项重要议程是,财政部长金人庆对大会做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这部被广泛简称为‘两税合一’的法律草案,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极大关注。”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必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按内资、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通过的外资税法,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发布的内资税法。金人庆说,目前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公平竞争的呼声较高。这种税负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企业的经营行为,并带来了部分内资企业采取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以享受外资税收优惠等一系列问题。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 草案将新的税率确定为25%。主要考虑是: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还要考虑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地区)的税率水平。”

  金人庆分析说,目前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平均税率为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及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草案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

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同时也不会给财政造成太大压力。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 如果2008年实施新税法,与现行税法的口径相比,财政减收约930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减收约1340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增收约410亿元。如果考虑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因素,在新税法实施当年带来的财政减收将更大一些,但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

  金人庆同时还就新法实施涉及到的税收优惠范围,对老企业给予过渡期照顾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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