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就物权法草案作相关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23:1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土地、住房、车位、存款……物权法,可以说与13亿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今天早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五次会议作了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说明。历时五年,从激烈争论到凝聚共识,物权法草案今天终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审议。

  由于关系到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物权法(草案)》一直是近几年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得这部法律草案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7次审议,创下了我国立法史的记录。在今年两会进行到第6天的时候,正式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现在王兆国副委员长正在做情况说明。 小标题:物权法草案旨在“定分止争”

  王兆国表示,

物权法草案对物权制度的共性问题和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 小标题:物权法草案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 王兆国介绍,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开始于1993年,先后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和几次论证会。草案共5编、19章、247条,草案把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

  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条件尚不成熟

  关于集体财产,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以专章分别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考虑到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从全国范围看,现在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的条件尚不成熟。”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