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揭开房地产泡沫下的金融暗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7:16 人民网-市场报

  近来接连曝光的多起房地产贷款案件,从上海的姚康达案和曲沪平案,到北京的同泰房地产公司案,与森豪案脉络不无相似之处。邹庆将此道发挥到登峰造极,一手制造“烂尾楼-虚高房价-假按揭”模式,还食髓知味,试图将此模式循环运作。

  森豪公寓项目的来龙去脉,暴露了房地产金融黑幕中最黑暗的一幕。

  迄今为止,无论是法律还是舆论,似乎均把此类行为定性为“恶意骗贷”——从而把银行置于无辜受害者的地位。然而,如果仅仅是“骗贷”的话,这些案例可能根本就无从发生。

  无一例外的,这些案例显示以下3个共同点:

  第一,此类个案的真实背景是银行与企业的共谋。

  第二,银行与企业至少在短期内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对企业而言,贷款意味着生命线,其重要性自不必多言;就银行而言,

房价如果被企业炒高,则必然意味着抵押品价值的提高,贷款风险因而可以暂时不计。

  第三,企业操纵房价的前提是银行信贷资金进场,

房地产价格只有在大量银行贷款的注入下,才可能制造房产销售火爆和稀缺的假象;一则可以进一步提价销售以套利,二则可以依靠所谓更高市价的房产价值评估,以进一步套取银行贷款实现资金和地产滚动发展。

  在银企共谋和企业依赖银行贷款实现房价操纵的格局下,房地产价格上涨因“银行-企业利益同盟”的存在而几乎不可能被遏制,否则必然出现银行不良资产的大幅度积累。但是,值得警醒的是,此类行为无非是当年

证券市场上券商假借个人名义或向银行借贷自营坐庄的翻版。在“没有不会破裂的泡沫”铁律下,企业的毁灭和市场的萎缩仅仅是时间问题;但与证券市场不同甚至更为严重的是,银行在房地产市场泥足深陷,将导致下一轮资产价格危机和银行危机。

  如果我们把视线放得更远,上溯到上世纪90年代,可以发现,在房地产领域暗藏某些金融寡头的影子。他们在幕后操控房地产企业融资,大量的信贷与其说是企业贷款,不如定性为自我融资。

  到本世纪初,与大多数产业一样,银行的地位从垄断向竞争转型,银行在房地产领域的行为也从直接操控转向与地产商的合作共谋。这两个不同的阶段所体现的共同点是:地产商与银行互为表里,在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下,整个中国经历了1993年-1996年和2003年-2006年两轮房地产泡沫高涨时期。

  翻开北京森豪项目长达13年的烂尾史,我们看到的是一股汹涌的金融暗流。它承载着银行和房地产商组成的金融-地产寡头集团渡过各个险滩,最终只能在泡沫破灭时搁浅。

  陆磊 张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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