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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家房地产独资公司被准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02:10 新闻晨报

  □记者 周凯

  晨报讯商务部昨天宣布,中国与东盟10国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我国将开放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行业,而东盟将开放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

  根据双边的谈判,上述第一批开放承诺是根据中国和东盟国家服务业的特点和具体需求而作出的,主要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

  我国的哪些领域将对东盟国家开放呢?比如在

房地产服务领域,我国将允许东盟国家设立外资独资公司;在航空领域,我国允许东盟国家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资航空器维修企业,但中方应在合资企业中控股或处于支配地位。

  而我国的企业又能进入东盟国家的哪些领域呢?比如在文莱,我国企业将能设立旅馆住宿类合资企业,但合资企业中文莱当地资本所占股比之和不低于30%;而在马来西亚,我国保险公司将可以参股马来西亚当地保险公司的形式进入马来西亚市场,但持有的股份累计不能超过30%。

  该《协议》将在各国完成国内法律审批程序后,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协议》规定,在《协议》生效一年内,双方还将就第二批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问题进行谈判,以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东盟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是我国在自贸区框架下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关于服务贸易的协议。它为确保在2010年如期、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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