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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企行贿将被封杀两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11:1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 (记者 吴铎思) 福建省将严厉查处医药企业商业贿赂案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上“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凡列入“行贿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据了解,治理重点包括:医疗机构领导、医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
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和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针对“红包”“回扣”存在的特殊性,

福建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100%进行自查自纠;要主动上缴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款物,并揭露行贿企业和个人;发现行贿线索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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