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铎思 通讯员 周元强) 同样是治疗小儿感冒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商品名竟有六七种;同为抗菌药左氧氟沙星,商品名竟有60多个……目前福州市场上同种药品具有不同名字的情况很普遍,不但影响了市民购买,而且还可能威胁患者的用药安全。
福州市民张先生4岁的侄儿感冒,原来服用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用完了,于是他跑到药店去买。但到药店一看却傻眼了:原来,药店里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有六七种之多,如
山西万荣制药的“三九”、湖北端药制药的“端药”、宜昌民康的“可丽康”等,各种药品价格相差很大,一时间,张先生不知所措。
记者调查发现,同一药物有多种名称的情况在福州很普遍。如最常见的治疗感冒用的复方氨酚烷胺就有“感康”、“仁和可立克”、“金刚片”、“盖克”等十多个名称,其售价相差几乎一倍。而像维生素AD滴剂有六七种名称,如“贝特令”、“伊可新”、“娃的福”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现在我国市场上流通的6400多种药物中,常用的有2000多种,而与之相对应的商品名竟多达数万种,像抗菌药左氧氟沙星竟有60多个商品名称。
一份调查显示,消费者买药盲从的比例高达80%。专业人士指出,一药多名的存在不仅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而且还有可能威胁患者的用药安全。
为何一药多名?福州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一种药品可同时标明通用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法定的,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规定;化学名是指药物的化学成分;商品名则是生产厂家给自己产品起的。
药品的定价目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政府定价,如医保类用药、ⅠⅡ类新药和专利药品;另一部分由企业定价,由市场自主调节。所有药品的价格都是按药品的通用名(化学名)来登记备案的,规格、含量不同价格不同。国家管理的是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只要药品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就能在市场上流通。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药品商品名暂无规范。针对药名出现的混乱状况,不少业内人士提出了整顿、规范药品商品名的建议,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药品实行统一命名。审批新药时,要严格控制没有新用途的老药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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