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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应对与欧美汽车零部件贸易摩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9:14 每日经济新闻

  熊国志 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决定应对矛盾不断激化的零部件进口规定争端。商务部8日公布,4月7日,我常驻WTO代表团孙振宇大使分别致函欧盟、美国驻WTO代表团大使,表示中国接受欧盟、美国的磋商请求。磋商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商定。

  3月30日,欧盟、美国就我汽车零部件进口规定正式提起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

  据介绍,由于我国在去年4月1日正式实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一些外资车商在国内面临种种窘境。北京现代第一批雅绅特轿车不得不按照进口车的标准进入市场,奔驰、宝马的合资企业很长时间难以达到国产车的生产标准,而另一些合资企业的车型在国产半年后,因为无法达到40%的国产化率而取消了继续国产的计划。另一方面,在《办法》实施后,过去一年间,车商利用进口配件在国内组装生产的情况减少,大量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进入中国。

  欧盟认为,中国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对具有整车特征的零部件将按整车税率征收25%的进口关税,而不是按零部件征收10%的进口关税”实际上是运用“汽车国产化”规则限制进口。中国政府则强调,该规定的出台旨在限制外国汽车制造商以零部件的形式进口整车,从而逃避缴纳税率较高的整车进口关税。

  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咨询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表示,随着《办法》实施,2005-2006年

经济型轿车领域国产化率明显提高。“如果没有完善的零部件配套体系,那么我国的汽车工业只是空中楼阁。”而对于中国的应诉,他则表示,事情已经摆出来,必须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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