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对我国银行业监管基层一线队伍——监管办事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和整合,以最大限度发挥监管办事处的效能,保障和促进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持续稳定发展。
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4日介绍,银监会已要求各银监局今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的调研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辖内监管办事处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力资源整合方案,于今年9月30日前上报银监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银监会提出了监管办事处机构整合的几种模式: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种类全、数量多、资产规模特别大的县(市),应进一步做实监管办事处的功能,领导可适当高配,并适当增加人员;银监局或分局可在所辖范围内将数个相邻监管办事处合并,选择相应的经济区域中心所在地设置合并后的监管办事处,由其负责原有监管办事处的监管职责;所在地监管业务量少、银行业风险不突出、交通便利、距离银监局或分局机关较近的县(市),可将监管办事处的监管职责上收银监局或分局,人员全部或部分集中到银监局或分局机关工作;所在地距离银监局或分局机关较远、交通不便的县(市),现有监管办事处的人事、财务、党建等行政管理职责仍由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但其日常业务可接受相邻或距离较近的银监局或分局的指导。(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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