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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17:18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刘铮) 主要走“农民的事情农民办”路子的农田水利建设思路如今发生了重大调整。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将其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记者2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新机制将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

  “新机制的核心是政府支持、民办公助。”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解释说。

  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工作重点首先就是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财政部门将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

  “我国总体上已经开始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和财力的不断增加,国家有能力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 杜鹰说。

  国家将在农民直接受益的范围内,继续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完全依靠政府承担繁重的农田水利建设任务也是不现实的。国家将继续利用农闲季节,组织和引导农民尽可能地多搞劳动积累,这是在我国国情下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有效途径。

  “把加大各级政府投入支持与农民的劳动积累紧密结合起来,走民办公助的路子,是今后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的根本出路。” 杜鹰指出。

  记者了解到,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我国农田水利建设中,农民群众的投工投劳数量大幅减少。农田水利建设滑坡,不仅影响当前粮食增产,而且严重制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持续提高。

  统计显示,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49年的2.4亿亩增加到2004年的8.4亿亩。灌区以占全国45%的耕地,生产了全国70%的粮食、90%以上的经济作物,提供了80%的商品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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