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三角地区被征地农民终身可领养老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16: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2月17日电 (李雅琼) 目前,东莞、中山、珠海、深圳、佛山、惠州等地已陆续实施了农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达到120多万。他们在年老后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养老金。广东省将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全省所有被征地农民今年将有望获终身养老保障。 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杨健海介绍,《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
以珠海为例,农民个人的月缴费标准分为40元、60元、80元和100元4个档次,所在经济组织和区(镇)政府按缴费额的15%进行补贴。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账户基金实行完全积累。 劳动力人口按保险方式处理,通过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缴费,建立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而老年人口由于已不具备劳动能力,无法履行缴费义务,因此他们个人无需参保、缴费,便可免费享受市政府发放的老年津贴福利待遇,每人每月100元。 据悉,广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在珠三角地区建立,在深圳、佛山、中山等富裕地区,养老保障缴费全部由集体支付,目前年满60岁的农民每月都可领到200-300元的生活费,征地较多的广州市目前已纳入计划,今年也将全部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其他地区也要求将逐步覆盖。 杨健海说,有条件后这种保障制度将在广东农村全面推广,惠及所有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