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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三角地区被征地农民终身可领养老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16:45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2月17日电 (李雅琼) 目前,东莞、中山、珠海、深圳、佛山、惠州等地已陆续实施了农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达到120多万。他们在年老后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养老金。广东省将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全省所有被征地农民今年将有望获终身养老保障。

  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杨健海介绍,《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
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完成,并上报广东省政府。杨健海说,该《意见》是从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入手并结合农民自身的特点来为农民量身定制,坚持从低标准、低水平起步,这样既可保证不超越农民自身的承受能力,也不超越政府财政以及集体的承受能力。

  以珠海为例,农民个人的月缴费标准分为40元、60元、80元和100元4个档次,所在经济组织和区(镇)政府按缴费额的15%进行补贴。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账户基金实行完全积累。

  劳动力人口按保险方式处理,通过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缴费,建立农民和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险制度。而老年人口由于已不具备劳动能力,无法履行缴费义务,因此他们个人无需参保、缴费,便可免费享受市政府发放的老年津贴福利待遇,每人每月100元。

  据悉,广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在珠三角地区建立,在深圳、佛山、中山等富裕地区,养老保障缴费全部由集体支付,目前年满60岁的农民每月都可领到200-300元的生活费,征地较多的广州市目前已纳入计划,今年也将全部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其他地区也要求将逐步覆盖。

  杨健海说,有条件后这种保障制度将在广东农村全面推广,惠及所有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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