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政府采购代理的门槛降低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 09:00 中国经营报

  作者:张荣旺

  商机透视

  据专家介绍,过去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大多由一些招投标公司和一些与政府机构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完成,其中的业务也大多是属于临时性的“兼职工作”。而通过资格认定的这一
《办法》无疑为政府采购代理市场打开了闸门,使一些企业能顺利进入政府采购的专业服务中。

  “据不完全统计,政府采购金额2005年已经达到2500亿元人民币。”国匙网政府采购研究中心的张新术认为,尽管现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还没有切实可靠的赢利模式,但很多企业仍对这一市场趋之若鹜。毕竟2500亿元的现金流量,即使中介机构只分享其中的1%也是一大笔可观的收入。

  据介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

财政部负责审批,而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则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批。

  不过获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门槛并不高,财政部人士表示,只要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并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乙级代理资格;相对而言甲级资格的认定要求较高,需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以上。

  提示

  由于代理机构过去往往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中间自然少不了一些不规范的做法。而现在政府尚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加以规范,这就给代理机构带来了一些政策风险;另外我国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仍停留在一事一议和酌情确定具体采购方式的被动状态,这也给采购代理机构带来一些经营风险。

  相关政策

  近日,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3月1日起,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机构必须获得资格认定。本《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在全国范围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自由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11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