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WTO的四年时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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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6:51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 |
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市场自由度迅速地提高,中国在履行WTO义务的过程中取得巨大进步,但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WTO义务有待全面、有效的落实 作者:艾伦·伍尔夫/文 回顾已经过去的半个世纪,世界经济史被几件影响深远的事件分割成了若干篇章。而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极短的一段时间内,中国的市场自由度迅速地提高了。对世界贸易体系而言,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新加入的其他普通成员国不同,中国是美国第五大贸易合作伙伴。对中国而言,美国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以及最大的出口市场,日本则是中国最大的进口供应商。中国是多种世界产品的最大消费市场,比如汽车(全球第四大汽车市场),手机(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以及 半导体(全球第三大半导体市场)。中国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三大贸易实体。所以中国所承担的以及将要承担的责任对世界贸易体系来说意义重大。中国曾做出预测,在1999年到2004年期间,中国的出口额将会呈现三倍的增长,而进口额也将增长三倍多。而在1994年到2004年的十年间,中国的出口额增长了204%,而进口额则增长了239%。这些改变与中国内部经济体制的改革及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贸易和相关经济产业的自由度是分不开的。中国加入WTO最终为中国铺就了在世界经济中迅速成长的道路——中国由1989年的世界第十四大贸易国家一跃成为全球第三大贸易国家,仅次于美国和德国。 在中国加入WTO的短短三年半的时间里,中国能够把WTO义务履行到如此程度实属难得。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的确尽了很大的努力并且已经取得非同寻常的成就,但是对中国来说,未来的旅途中还存在很多挑战。 在关税与配额方面,中国同意所做的努力要比其他一些WTO成员国还要多。中国在2004年7月正式履行了它承诺的WTO买卖权义务,这比中国加入WTO协议中规定的2004年12月11日的最后限期提前了6个月。在履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义务方面,中国已经通过就消除对国外投资的“贸易平衡限制”的立法,正如中国已经签署的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中要求的那样。中国还同意不再强制技术转让。 在农业方面,中国降低了关税,改进了对关税税率配额的管理,并且加强了对贸易或生产干扰的农业补助的限制。中国在获得贸易自由上所取得的成就超过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依据中国在加入WTO时所设定的时间表,中国将对农业产品征收的关税逐步地从1997年的31%降低至2004年的15.6%。但中国施行的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阻止了大部分农作物产品和其他农业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例如牛肉、鸡肉和相关产品等。检疫程序也给农产品的进口带来很大的影响。 而在法律的框架体系中,中国为了实践对WTO的承诺,2002年以来已经重新审议过2500多项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此举导致了800多项法律、法规及措施的废除,550多项新的或是修改过的法律条文的通过。从中国加入WTO之日起,一个近乎全新或是经过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在中国建立。 但国外对于中国最大的担忧无疑来自于 知识产权。几年以前,中国还没有像其他贸易国家那样,有一部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法规。为了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持一致,中国在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中国已经就商标、版权和专利侵权颁布法律、法规及政策。但在中国的贸易伙伴们的眼中看来,中国知识产权的法规执法力度还不够。而这在他们与中国展开贸易合作的日程表上被视作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些国外的商界反映中国的专利侵权状况非常严重,几乎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中都发现有侵权行为,中国需要继续加强减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方面的工作。综合而言,中国在履行WTO义务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包括降低关税方面所取得的成功以及在消除贸易壁垒方面所取得的进步。但是中国还有一些非常关键的WTO义务并没有得到全面的有效的落实,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美国和其他一些WTO成员国应该会继续关注并与中国合作,以帮助中国完成它所应尽的WTO成员国的责任。 (作者为杜威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