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络版专稿:毛玉萍被判入狱三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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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6:30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被定串谋造市、串谋诈骗中银香港及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三项罪名 【网络版专稿 /《财经》杂志特派记者 陈慧颖】 1月16日,原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地产(已除牌,前香港交易所代码:0067)总经理毛玉萍,因串谋造市、串谋诈骗中银香港及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三项罪名,被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判处入狱三年半。
区域法院法官韦毅志在法庭上称,被告罪行严重,损害香港金融制度,事件不但影响本地,更涉及国际利益,故须判处被告入狱。 据香港媒体报道,毛玉萍的律师曾当庭提交新世界发展主席郑裕彤、星岛报业集团主席何柱国的求情信,指毛热心公益。律师并在求情时表示,毛并非案中主谋,在案中亦未实际得益,故请法官从轻发落。 毛案自2005年8月1日开审,期间几经波折。毛先提请“永久终止聆讯”,又更换律师,再称病入院,本应在15日内审结的案件直至2005年12月7日方有结果。当天,毛在湾仔区域法院听取判决,判词长160多页,法官韦毅志共用一天半时间宣读判词。 当天法庭认定,毛自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间,通过12人名下的43个账户在13间证券公司买卖上海地产股票,制造交易活跃假相,并维持收盘价格在0.58港元的水平。 之所以刻意维持股价,源于毛玉萍丈夫周正毅获得的一项过桥贷款。2002年4月23日,周正毅收购建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地产前身),并出任董事会主席,毛则任上海地产总经理。中银香港为周正毅此次收购提供了最高21.6亿港元的过桥贷款。贷款协议附加条款注明,周正毅须将建联通股份作为抵押,如抵押股票总值的六折低于贷款额,则周须向中银香港支付抵押差价。按照周在上海地产的持股量折算,上海地产每股价格最低要维持在0.58港元。 此后,毛开始借用亲友名义开设多个户头,并指挥其行政助理雷静仪进行股票买卖。被毛“征用”的诸多账户中,有毛在亲友的许可下开户的,也有毛利用他人信息自行开户的。由于股票交易账户以支票支付,有些挂名买家还被要求事先签好空头支票簿,留待股票交易时使用。 2003年1月20日,香港证监会着手调查上海地产,毛玉萍指使公司职员销毁交易记录,减少交易量,并向交易账户注入资金,以备监察。毛还通过女助手钟秀玲联络律师黄培辉,教唆账户的名义持有人张柏友、林启声二人向证监会作虚假陈述。 2003年3月,关于上海地产和中银香港的传闻在市场中愈传愈盛,上海地产股价受到下行压力。毛要求大量进行股票交易,以将每日收盘价维持在0.58港元以上。 2003年4月,上海地产股价首次跌破每股0.58港元,中银香港曾致电上海地产查询。翌日,通过交易操作,上海地产股价重新回到0.58港元的“安全价格”以上,中银香港因此未要求补差价。 2004年5月26日,周正毅在上海被调查。5月30日,上海地产股价跌至0.4港元,中银香港决定从周正毅银行存款中提取5000万港元以抵消部分欠款。上海地产的造市活动亦到此结束。6月1日,香港廉政公署从港岛周正毅夫妇的豪宅带走毛玉萍。 彼时至今,历时一年有半,毛玉萍案终算告一段落。截至1月16日晚《财经》网络版发稿时,尚不知毛玉萍是否上诉。 另悉,毛案第二被告钟秀玲因一项串谋造市罪及四项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入狱三年;第三被告黄培辉被判入狱两年。本案另两名被告,外汇经纪人张柏友、林启声在开审之初已经认罪,并转为“污点证人”,两人分别被判入狱6个月和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