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逼债务人破产不是最好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 12:1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一位美国的律师曾说:“中国的债权人与美国的债权人不同,他们对债务的理解和处理债务的思维方式存在很大差异。”

  客观地说,世界各国贸易中发生欠款的原因,绝大部分是由于债务人在偿付期出现财务方面的危机,蓄意的欠款只是很少数。据美国法院对美国本土案件的抽样统计,恶意欠款案的比例不到全部欠款案的10%。因此,每当美国的债权人处理他的债务的时候,他首先会
认真分析债务人拖欠货款的原因。如果债务人的行为是非恶意行为时,他就会指派他的律师和债务人的律师达成协议,给债务人一段合理的时间,让他能够在逐步还款的同时继续生存下去,最终偿还所有债务。也正是由于这种思维方式,美国破产法的第11章专门规定了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重组而非倒闭的权利。这样的案例在美国屡见不鲜,前不久美国铱星公司正是在众多债权人给他“喘息的时间”,使他能够重组并继续经营下去的。因为债权人知道,让他破产绝对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中国的债权人在处理债务,尤其是海外债务时却大都采取另一种方式。他们要求债务人在他规定的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偿还欠款。如果债务人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会聘请律师,按照美国破产法第七章的规定起诉债务人,最终清算债务人的所有财产,而不考虑这样做是否对自己有利。

  例如美国

亚特兰大的一家进出口批发商,由于市场变化出现偿付难,拖欠了河北省一家外贸公司货款23万美元。河北公司聘请美国收账公司和律师向债务人追讨欠款,律师经过艰苦谈判,在调查了债务人的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和债务人达成初步意向,债务人按每月5000美元的速度还款。但这个建议被河北公司断然否定,他们要求债务人每月至少偿还3万美元。因为要求大大超出了债务人的承受能力,被债务人拒绝。又经过三个月的谈判,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河北公司将债务人告上了法庭。美国当地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也建议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还款计划,否则债务人将被迫倒闭,但河北公司仍然坚持己见。经过8个月诉讼期,法庭判决拍卖债务人所有资产偿还债权人,债务人偿还河北公司的资产共6.3万美元。但此时河北公司因这场官司已经花费了近2万美元,如果再考虑11个月中债务人本可以偿还5.5万美元,实际上河北公司的官司已经失败。重要的是,如果债务人没有破产,按照美国律师的话说,“将极有可能得到全部欠款。”

  我们的债权人应该知道,在大多数情况下协商都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不到迫不得已,或有极大把握,不要走上法庭。债权人应该冷静对待已经产生的债务,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代理人,在向债务人施加巨大压力后,和债务人达成一项对己最为有利的具有约束力的还款计划。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