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治矿首提生态成本 矿山数量将减少15%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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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 02:07 第一财经日报 | |||||||||
按新一轮两年整顿目标,矿山数量将减少15%以上 本报记者 李攻 发自济南 山东省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大批违规矿山将被关闭,届时矿山数量将减少15%。同时,对“官矿勾结”的情况,一经发现,涉案官员将当即免
昨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山东省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依托的矿业及矿产品加工业产值约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6%,全省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和99%的能源取自矿产资源。而现在山东矿产资源形势非常严峻,人均矿产资源仅占全国平均值的65%,矿业产值却居全国第二位,新增资源储量的速度远不及消耗的速度。预计到2010年,除煤、石膏、石灰岩等少数矿种外,其余大宗常用矿产如石油、天然气、金、铁、铜等,均不能满足需求。这位人士说,山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混乱造成很大浪费。现在,山东大中型以上的矿山不到5%,其余全部为小型矿山,且布局不合理,贫矿和难采、难选、难冶矿居多,回采率及选矿回收率较低。 为此,山东省规定,对设计规模小于年产30万吨的煤矿、日产50吨以下的岩金矿、年产15万吨以下的石灰石矿山、年产低于1万吨的铁矿等,将停止审批。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资源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对布局不合理的“小、散、乱”矿山,将通过改组、改制、改造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须于2006年3月底前将小矿的整合方案上报。通过整合,将使山东矿山数量减少15%以上。 这次整顿将和建立生态省联系起来。山东省要求,矿产开发企业把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计入开矿成本,不计入开发成本的,将不予批准开矿,不进行生态恢复的将予以重罚。同时,各类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和铁路、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的石材矿山和影响当地大矿安全的小矿,将由当地政府全部关闭。到2007年10月底前,城市周边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70%的被毁山体,要得到治理。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介绍说,这次整顿中,打击“官矿勾结”也是一个重点。按照规定,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参与办矿的,在本月18日前必须退出。拒不退出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然后视情节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