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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意识与预算公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6:45 中国青年报

  杨亮庆

  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举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立法听证会,激发了公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同时也说明,纳税人意识正在不断深入人心。

  大家关注这场立法听证会,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事关“税
是如何收上去的”。但笔者认为,“税是如何花掉的”,更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公民应当关心的问题。两者相结合,才能说基本具备了纳税人意识。

  就像买菜一样,只有买到新鲜爽口的蔬菜,下一次,主妇才会继续找这个菜农买菜,因为她得到了很好的商品。同理,对于纳税人来说,只有得到了很好的公共产品和政府服务,真正享有了纳税人的各项权利,他们才会到税务局排队。一句简单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口号,是不能令纳税人信服的。用深圳一位著名通讯设备制造商的话说,“一张凭证并不能对我的权利和义务平衡起到太大的作用”。

  因此,要使纳税人充分体会纳税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就必须让他们了解税收的流向,让他们知道,自己一点一滴的金钱贡献,每天都在源源不断地注入国家强劲的经济动脉。这个“税是如何花掉的”的公民诉求,令政府财政预算的公开和透明,成为一种必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政收入,《预算法》第19条说得很清楚,总共有4个来源: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税收收入排在第一位。而在国家税收总收入中,

个人所得税现在是排名第4的大税种,占整个税收的比重,已从1994年的1.6%,迅速提升至2004年的6.75%。此外,再加上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等支付的各种税款,从法理上讲,纳税人可以理直气壮地以公共资金供给者的角色,监督和管理政府对税款的使用。

  这个过程,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完成,一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同级人民政府预算、决算的年度审议,以及不定期的抽查;另外一个途径,就是实现政府预算案和决算案向普通纳税人公开。

  相对而言,通过前一种方式进行预算监督管理,我国各级人大还是做得不错的,对政府预算案的审议规程日趋严格,监管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广东的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人大代表对政府预算案提出质询的先例。但是,预算案和决算案向普通纳税人公开,据笔者所知,还远未成为法律的要求和通行的做法。

  一位友人是记者,多次参加“两会”报道,熟知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预算的审议过程。据他说,即使作为记者,他也从未看到过人大代表人手一份的预算表格(虽然经常只有薄薄几页纸),因为这些材料的左上角,都印着密级,会后必须上交。

  这令笔者想起了去年的一则

国际新闻:由于频繁出兵海外,美国的国防开支年年水涨船高。2004年,五角大楼居然印制了一本足有几块砖头厚的国防预算案,提交国会参众两院审议,公众亦可免费索取。令人奇怪的是,这是一份2006年的军费预算案。五角大楼的官员解释说,之所以事无巨细地把预算案搞得如此复杂,是因为我们想让参议员们知道,无论我们买一架隐形飞机,还是一颗子弹,都可以让所有人来查账。至于为什么要提前两年提交军费预算,是为了让国会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核查。

  “可以让所有人来查账”,说出这样的话是需要勇气的,而勇气的背后是制度。预算公开的制度、充分审议的制度、详尽目录的制度、公民知情权的制度,这一系列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才是公民树立纳税意识的真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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