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滨) 今天上午,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4起商业欺诈大案。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商业欺诈行为往往利用高额的利益回报的许诺吸引欺诈对象,而购买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目的已经超出了消费范畴,形成了投资行为。商业欺诈中比较典型并且十分隐蔽不易被人察觉的行为:一是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二是“消费储值”经营活动。市民如发现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4起商业欺诈大案为:品品德(北京)国际茶艺连锁有限公司从事变相传销;王亚迁从事变相传销;北京九州三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消费储值”;北京东方卧龙商务策划有限公司从事“消费储值”型网络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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