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中国楼市存在六大金融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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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20:51 新华网 | |||||||||||
(记者 韩乔 顾钱江) 中国人民银行15日警告说,去年以来持续至今的房地产热已经为中国楼市带来六大金融风险,包括房屋贬值、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假按揭”难以收回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央行15日公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指出,2004年中国出现了“地区性的房
由人民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撰写的这份报告同时显示,目前中国房地产商获得的银行资金占其资产比例70%以上,其高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已经出现。随着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开发贷款门槛提高,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条将日趋紧张,一旦资金链条断裂,风险就会暴露。 这份长达31页的报告提出,到2004年末,中国的房地产贷款已达2.6万亿元,占到全部人民币贷款的约15%。央行分析小组指出,“假按揭”难以收回是银行面临的另一大风险。 据分析,今年3月前,由于中国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于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一些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冒充客户,通过虚假购买的方式,勾结银行工作人员,套取银行贷款。这些开发商有的在出售房屋获得资金后偿还银行贷款,有的因无法将房屋全部卖出而携款潜逃。 据工商银行消费信贷部门估计,假按揭造成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中的80%的不良资产。目前中国四大商业银行总的不良贷款率低于5%,相对于个人购房贷款,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不良率较高。 报告指出,商业银行发放给各地土地储备中心、用于购地的土地开发贷款也存在风险。在地方政府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土地储备机构极可能成为财政融资渠道,出让土地的收入有可能被挪作他用,甚至受地方利益驱使而悬空逃废银行债务。 报告说,中国的土地储备贷款2004年底余额已达828.4亿元,但银行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很难监管。 此外,基层银行存在发放房地产贷款审查不严格,管理混乱带来的操作风险。根据新近出台的一项法规,如果贷款买房者拒不还款,银行也不能将其居住的房屋变卖以回收贷款,央行指出,这为房贷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 不过,央行报告也指出,各地商业银行已出台一些措施,化解上述风险。上海等地一些商业银行将购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以防止房屋贬值的风险。 央行提出,今后各银行要严格遵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程序,规避房贷操作风险,防范“假按揭”风险,完善惩戒机制,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完善住房置业担保制度,并进一步研究房贷保险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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