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手严打煤矿违法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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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02:4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侯利红 发自北京 昨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文表示,将采取六项措施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要求严肃查处煤矿违法生产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五部门下发的这个《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中明确,发现公务人员与私挖滥采、违法违规生产的矿井有利益关系或在幕后纵容及为非法矿井充当保护伞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此次严打举措出台,与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进行的《安全生产法》执法大检查不无关系。 今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大检查。结果执法检查小组发现,在安全生产的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漏洞和腐败问题。 对于漏洞,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说,煤矿生产之所以问题多,多次整顿而成效不大,资源管理没有理顺是一个重要因素,比如管理部门的多头化,地方利益和中央政策的矛盾等。他建议,“国家应成立一个综合执法大队,专门对矿业领域特别是煤矿企业的违法生产活动进行执法。” 对于腐败的存在,专家们还是归结于执法的不力。煤炭信息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司坡森说,执法人员无论是对外,即对各个煤矿进行监督检查,还是对自身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升,都必须严格。否则,就会出现李毅中局长所说的那样,一旦官商勾结,必定造成安全监管形同虚设。 “执法不严比有法不依所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王燕国认为,中国往往强调行政执法,而国外更强调司法手段。无论是破坏资源性资产,还是破坏国家其他财产,国家法律应该一视同仁,对破坏资源性资产的人必须辅助以严重的司法手段。 “一句话,必须加强煤炭法制体系建设。”司坡森在肯定此次严打措施的同时表示,我国煤炭立法层面不是很健全,目前《煤炭法》、《矿山安全法》都在进行修改,作为执法依据的根本法律都不完善,这很容易导致管理漏洞。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资源分析室主任刘树臣认为,最近为整治煤炭行业的新政迭出,反映今年国务院将整顿整个矿业领域作为工作重点,其中煤矿整顿更是重中之重,毕竟煤炭占到我国能源消费的近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