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7月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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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 15:10 东方早报 | ||||||||
早报北京专稿 文静 在中国银行业改革关键时刻,财政部再次伸出援助之手。 6月17日,早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财政部将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降低银行营业税。与证券市场的低迷相
该《办法》规定,金融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一般准备不再列入损益表的资产准备支出项下,而是进入利润分配表中,作为利润分配处理。一般准备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光大证券银行分析师邬传燕对早报记者表示,这个政策的调整对金融市场肯定是利好。但由于还缺少细则的出台,很难说出对银行的具体影响,不过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银行营业税的降低。 早在去年,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徐振东博士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中资商业银行税负之重,在全世界是屈指可数的,33%的所得税,加上8%的营业税,如果把营业税换算成所得税的话,则银行业总税率高达67%左右。 而近三年,中资银行营业税每年降了1个百分点,但总税率仍在50%至60%之间。银行业早已不堪重税之压了。 显然,通过下调营业税,可增强国有商业银行消化不良资产的能力,有利于逐步克服较高的坏账比例,使之接近和达到国际商业银行的标准,减轻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 不过,这只是对金融企业的财务会计进行的调整,相关的税务调整政策还没有出台。但记者向财政部有关部门核实时,有关人士对此不愿意评论。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从营业税来看,目前银行各分行所缴纳的营业税都属于地方税,而地方政府出于获得财政资源的考虑,会对营业税的降低设置较大的阻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认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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