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今年底建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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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09:59 中国财经报 | ||||||||
柴慧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表示,通过制定20余项新准则,同时对现行的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进行全面的修订。至今年底,建立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充分协调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上周,本报第六版刊登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为便于对相关问题的理解,日前记者就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有关问题采访了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 问:为什么要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其中有哪些具体内涵? 答: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即基本准则,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推动会计改革,促进国际协调起了积极作用。时至今日,由于情况的变化,特别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一系列新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出台,基本准则的相当多的内容已经失去了作用,迫切需要进行修订。 我国的基本准则本身就是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称之为“应用型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基本准则的使用者除包括准则制定机构外,还包括报表编制者、审计师和使用者等各有关方面。 根据我国的法律环境,会计准则属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制订发布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符合中国国情,采用基本准则的形式是可行的。 问:我国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制定20余项新准则,同时对现行的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进行全面的修订。至今年底,建立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充分协调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现行的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等是并存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制度涵盖的范围广泛、内容全面、更具约束力。完善后的会计准则体系发布实施后,其范围、内容及约束力等都将得到加强,会计制度主要从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加以规范,相当于准则的操作指南。 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仍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从而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问:完善后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架构是什么? 答:完善后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将由40余项会计准则构成,拟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本准则,第二层次为具体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定、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等。具体会计准则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 一般业务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如存货、固定资产等准则项目。 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主要规范特殊行业中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如石油天然气、农业等准则项目。 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项目。 问:我国会计准则建设需要处理好哪几种关系? 答:一是借鉴国际惯例与立足国情的关系。在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将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以说,绝大部分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协调或趋同的。但另一方面,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各项目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而言,有些准则项目可能合并,有些可能分解,有些由于经济、法律环境的差异暂时还不能正式发布,可以先发布征求意见稿,或者发布体现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因此,我国会计准则从项目的名称、体例和内容上,不一定与国际会计准则项目一一对应。 二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凡是我国会计制度已有明确规定,并在实务中得到广泛认可,且与国际会计准则没有实质性差异的,应当加以继承并形成准则或纳入相应的准则项目。 三是科学规范与便于理解和操作执行的关系。我国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具有可供借鉴的国内外成功经验,完全有条件在会计准则体例、准则规定、准则分类和编号等诸多方面尽可能系统化,做到科学规范,同时在准则条款语言表述上做到中国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