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宝洁SK-II风波 > 正文
 

南昌工商局扣留涉案SK-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4:33 新快报

    宝洁公司称昨日仍未收到法院传票,广州各商场仍在销售

  新快报记者 杜宝仪 实习生 林丽坤 吴胡微

  “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这句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广告语的真实性近日再次引发消费者的关注。记者昨日从江西南昌工商行政局公平交易科获悉,就SK-II紧肤
抗皱精华乳涉嫌虚假广告宣传一事,该局已在整个南昌扣留了正在销售的SK-II涉案产品和宣传手册。

  对此,宝洁SK-II中国公共关系经理冯佳路坚称:“SK-II产品广告及产品手册中对产品的宣传有实验数据支持,宝洁将完全支持和配合政府开展调查工作。今天产品代言人刘嘉玲和琦琦也已经发传真来表示将继续支持我们。到昨日为止该产品全国各地的销售并无受到影响,也未收到该产品在其他地区被扣留的消息。”

  截至到记者昨日下午4点发稿前,宝洁公司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

    广州仍正常销售

  记者昨日在广州各商场发现,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正常销售。当在正佳广场友谊商店SK-II柜台以顾客身份向一名女销售人员打听情况时,该销售员称,无论是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或该品牌其他产品的销售情况这两天都没受到影响,每天仍能卖出约7-8支,每支840元。她更表示,有关报道中吕女士使用的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可能不是在专柜买的,现在还不能确定事件的真实性。这两天确实有部分顾客就这件事来咨询,但一直以来都没听说有顾客使用SK-II产品过敏的事。

  SK-II是宝洁在中国市场上唯一一款高端品牌化妆品。由于该产品消费档次偏高且进入中国不足4个月,记者昨日在广州天河区各大商场如天河城、摩登百货均没发现有专柜销售。

  禁售期看法院判决

  负责调查SK-II案的南昌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对此事件的确已立案,“整个南昌市只有太平洋购物广场有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销售,我们立即依法对该广场的涉案产品和广告宣传手册进行了扣留,并勒令暂时禁止售卖该产品。因为它的广告可能违反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虚假广告宣传。

  该人士更透露,所扣留的产品将被送去进行成分化验和检测,以证实是否符合广告宣传中的事实。至于禁售多久,则须等法院对该案有了正式裁决才能知道。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一再遭到商场的阻难,要求宝洁的供货商从广州到达南昌后再进行处理。

  对此,宝洁(中国)在一份《SK-II关于紧肤抗皱精华乳的声明》中坚称,SK-II产品广告及产品手册中对产品的宣传有实验数据支持。

  SK-II中国公共关系经理冯佳路告诉记者:“SK-II产品广告及产品手册中对产品的宣传有实验数据支持,我们公司上下对此都充满信心,因此也支持和配合政府开展调查工作,今天产品代言人刘嘉玲和琦琦也已经发传真来表示将继续支持我们。到3月8日为止该产品全国各地的销售并无受到影响,也未接到该产品及宣传手册在其他地区被扣留的消息。”

  但该人士表示,宝洁目前仍未接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的律师函,公司代表律师认为暂时不适宜直接与该名消费者联系。

  氢氧化纳不需标示警告

  宝洁在给本报的公开声明中称,诉讼律师提出有腐蚀成分的氢氧化钠(NaOH),是化妆品行业中常用的成分,主要用于调节产品的PH值。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氢氧化钠可用于化妆品中作为PH值调节剂用于一般化妆品中,当该成分作为PH值调节剂用于护肤品而符合最终产品PH值小于等于11的要求时,不需要在标签上有特别标示及警告标示告知。SK-II该产品的氢氧化钠比例0.085%,PH值在5-7之间,符合法律法规。

  同时又称,SK-II产品所有中文标识都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及政府对于进口商品的中文标识要求。SK-II所有产品上市前经过公司内部及中国卫生部及其他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严格检测和审批,符合各项法律法规。

  据宝洁称,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去年12月1日在中国上市,至今尚未发生过类似投诉事件。该产品在全球10个国家及地区销售数年来也未出现过严重安全问题。而SK-II品牌在1999年进入中国,去年在中国高档化妆品市场中销售排名第一,全球销售额超过5亿美元。

  92%网民认为SK-II所含氢氧化钠对人体有害

  新浪网调查显示,截至昨晚7∶30,92.04%网民认为SK-II中所含的氢氧化钠成分对人体有害。共有12513人参加了本次网上调查,其中11517人表示氢氧化钠对人体构成危害,另有996人持反对意见。目前还未有医学人士就此结果发表观点。

  此外,8188人认为目前市场上品牌化妆品质量不足信赖,占投票人数的64.8%。

  事件背景

  日前,江西女消费者使用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一个月后,发现自己并没有“细纹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反而在使用中出现过皮肤搔痒和部分灼痛,因此对该产品广告中“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的广告语存在虚假成分提出诉讼。

  江西南昌工商行政局有关执法人员在扣留产品时表示,该产品广告违反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状告SK-II案的江西女性消费者的委托人唐伟律师更表示,未来不排除状告SK-II代言人香港某明星的可能性。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