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将获中央财政奖励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08:3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3月5日电(记者原春琳)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不仅可以为自己省钱,而且还能有些“赚头”———财政部在今天提交给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报告中,提出了这样一项新政策。 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减免以后,农村基层政府财政收入受到较大影响,对其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压力也在同步加大。
《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中央财政在继续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从2005年起,按照“以奖代补”的思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安排150亿元对地方实施“三奖一补”政策。其中有一“奖”是,“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促进县乡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