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企信贷危机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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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02:54 第一财经日报 | |||||||||
浙江省银监局公布《关于浙江企业省外投资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浙江大量民间资本跨区域流动对银行信贷资产安全构成威胁,主要表现在三方面:复杂隐蔽的对外投资关联关系;部分企业将银行贷款移用到省外投资项目;出现大量的民间借贷行为 湖州市某企业于2002年在河北迁安先后投资2.2亿元,成立集炼铁、炼钢、轧钢、管道生产于一体的大型钢铁企业,并创下了湖州市单个公司省外投资额最高的纪录。2002
这只是浙江企业省外投资热点行业“受挫”的典型案例之一。据浙江省银监局统计科的一位官员介绍,浙江企业省外投资项目大量涉足热点行业,投资房地产、钢铁、水泥、纺织等国家宏观调控的热点行业的比例达78%左右。 “对外投资的扩张,势必影响到银行对信贷资金的管理,而关联企业之间频繁的资金调拨,也加大了银行管理难度,使银行贷款风险可控度降低。”该官员就浙江省银监局日前完成的《投资报告》表示担忧。他认为,浙江企业跨地区发展,在赢得快速发展机会的同时,也对地方经济及银行信贷管理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威胁”信贷安全,而监管也开始显得力不从心。 《第一财经日报》曾于昨天(24日)披露了《投资报告》的部分内容,即2003年浙企省外投资金额达5300亿元,且接受调查的企业中近五成企业投资房地产。本报记者昨天从浙江省银监局拿到《投资报告》的全文,并发现此份报告实际旨在掌握浙江企业省外投资情况、存在问题及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产生的影响,并探讨有效防范风险、改善金融服务、引导企业理性投资的对策。省外投资10%运转困难 在素有“五金之乡”之称的浙江永康,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进行房地产业务开发成了普遍现象。据浙江银监局统计科不完全统计,在永康金融机构开户的工业制造及关联企业中,投资房地产的有105家,其中,投资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有52家,开发项目60个,项目投资总额约27亿元,投资地域包括上海、江苏、江西等10多个省市。永康市前11户工业企业贷款大户都涉足房地产项目。浙江省银监局的这位官员认为,这其中存在较大的产业政策风险,而这是监管部门难以控制的。 据参与此次调查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此次接受调查的企业中,已有10%左右的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运转“困难”。 《投资报告》分析认为,浙江企业省外投资大多分布在发展偏热的行业,这些行业在前几年宏观政策相对宽松的背景下,企业效益较好,利润高,投资回报快。但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热点行业首当其冲受到压缩,这些省外投资项目有可能成为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收缩的首选对象。因此企业在省外投资热点行业的资金链相对脆弱,存在较大的政策性风险。这一点应该引起浙江各金融机构警惕。银行难辨裙带关系 浙江银监局调查发现,浙江大量民间资本跨区域流动,已开始影响浙江省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并直接对银行信贷资产安全构成威胁,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当地资金的供求矛盾。 《投资报告》显示,威胁主要来自三方面:复杂隐蔽的对外投资关联关系;部分企业将银行贷款移用到省外投资项目;出现大量的民间借贷行为。 尽管浙江银监局没有提供全省的统计数据,但从温州银监分局提交的子报告《温州社会资本流动现象值得关注》中可窥一斑:在接受温州银监分局问卷调查的100家企业中,以设立全资分公司、子公司形式进行省外投资的占被调查企业数的61.62%,以与当地企业合作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形式进行省外投资的占25.25%。 “这些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过于复杂,银行难以揣测其贷款用途和实际产生的利益,这就加大了审查贷款发放、票据承兑贴现的难度。”温州银监分局副局长张震宇表示。 其次,在这100家企业中,有32.56%的企业用温州银行的贷款填补省外投资的资金缺口,虽然这些贷款大多以抵押方式取得,但贷款资金流动到浙江省外后,银行难以对其实际用途进行有效跟踪。 其三,《投资报告》显示,金华银监分局发现,部分企业在异地投资过快扩张和宏观调控的双重压力下,大量进行民间借贷,引起部分地区民间集资热和资金的外流。以兰溪的水泥企业为例,集资集股规模在20亿元左右,其中有50%左右用于投资江西、四川、湖南等省的水泥企业,从而导致本地银行资金来源减少,资金运用分散,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金供求矛盾。异地贷款约法三章 “当前浙江企业的异地贷款已经存在一定风险,因此银行必须进行有效跟踪,否则,其中风险一经放大,后果难以设想。”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信贷部门一位人士认为。 张震宇也透露,作为全国金融改革的试验区,对温州民间资本的流向进行跟踪是温州银监分局的一个长期的重要任务。他说,温州银监分局在密切关注上述现象的同时,已专文建议中国银监会抓紧制订《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贷款指引》,要求对异地贷款的条件把握、“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要求、责任追究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以进一步规范异地贷款管理,防范异地贷款风险。 浙江省银监局在《投资报告》中从宏观上给出了建议:浙江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本地企业的调控和引导,促进企业理性投资;引导企业加快实现从“厚重长大”的资本、资源密集型产业向“轻薄短小”的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过渡。 针对集团企业投资行为普遍、银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浙江省银监局提出了“建立集团授信制度”的观点,即将集团全部企业纳入统一调查范围和管理范围,各由商业银行总行对集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司统一授信、统一管理,子公司分头授信,以合理控制整个集团的授信,降低授信风险。 “打破投资壁垒,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再一次被浙江银监局列为引导民间资金有序流动的“重要措施”。《投资报告》指出,浙江应加大民间信用引导力度,通过集合信托、委托贷款及理财等多种手段,加大吸收民间资本的力度,增强信贷有效供给能力;同时,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合法的形式有序流动,拓宽浙江企业省外投资的融资渠道,缓解企业在跨区域扩张过程中对银行信贷资金的过度依赖,分散社会融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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