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可转债未知生已知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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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02:4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卢山林 发自北京 昨日(1月24日),神火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0933.SZ)发布公告称,由于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同意票数未达到半数,公司的11亿元可转债发行方案宣告失败,这也宣告了分类表决制度出台后首家由流通股股东主导发言权的转债发行的失败。当天,神火股份开盘即跳高至14.5元,收于14.38元,单日涨幅5.35%。
神火股份董事会办公室某工作人员表示:“发行没有被通过是股东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公司没有异议。” 一位参与投资神火股份的机构人士表示,神火股份的可转债计划没有必要,因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现金流也不错,而且未来三年的利润可能都在3亿元以上,这样完全可以靠自有资金和银行存款支撑项目融资。 “我们持股比较多,但是我们也只能看两年,我们不太敢保证两年后能否维持煤价现状;而且计划投资额与公告投资额相差两个多亿,提高太多了。”该人士表示。 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士表示,市场资金面紧张影响了投资者决策。 根据该人士的介绍,神火股份流通股股东人均持股6000多股,机构持股接近流通股一半,自然人参与投票并不多,事后的结果说明和机构的沟通还不够充分。 根据公开资料,参与此次表决的特别向下修正条款表决结果为同意股占有效表决权的32.99%,该条款具体内容为:当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董事会可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降低转股价,但降低后的转股价格不能低于降低前一个月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利在12个月内不能超过一次。分析人士认为,这会引发市场价格往下走,严重影响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因而遭遇投资者抛弃。 “双方存在较大冲突。” 该人士说,“但是,毫无疑问,上市公司和投资银行在未来的业务运作中会越来越注重听取流通股股东的声音,这将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