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确定不再将GDP增长率列为调控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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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07:3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 主要由市场主导的指标改为预测性指标;资源、环境、社会等指标列为重要调控目标 本报北京1月12日讯 记者 王建新报道:经济增长率、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等调整为预测指标,新增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三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北京对年度计划体系不断进行了调整与改进,但目前仍基本沿袭着计划经济时期的“分级管理、条块结合”模式。现行计划指标体系尽管已是指导性质,但许多部门在观念上和实践中仍自觉不自觉地把计划当成必须完成的目标,最突出的就是把经济增长简单等同于发展,强调GDP总量扩张,以速度为中心进行目标设定,甚至把它作为考核指标来分解;而对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社会和谐、效率改进以及公共福利的实际改善,或重视不够或缺乏硬约束。 北京在此次调整中确定,把预测性指标和调控考核目标分开,将经济领域主要由市场主导的指标改为预测性指标,使预测性指标真正体现市场导向性,不再作为调控目标设置。同时,把资源、环境、社会等方面指标列为重要的调控目标,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贴近企业和社会公众。 按照调整方案,北京在调控目标设置的框架和内容上将突出政府职能定位,将调控目标调整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大类。结合现阶段城市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北京将城镇登记失业率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地方财政收支、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水耗、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和药品抽检合格率、户籍人口增长率、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保证率、全市林木覆盖率等纳入调控目标。而经济增长率、产业结构、投资、消费、进出口等经济领域指标则作为预测性指标发布,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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