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扩大 地厅级官员将我国成廉政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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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14:4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从中央和地方近来不断推出的一些廉政新举措来看:未来一段时期,地厅级官员将成为中国的廉政焦点。 【广西】 新任厅官听落马官员现身说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60名新任厅级干部赴柳州监狱,接受了一次特殊的“廉政洗礼”。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原钦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俞芳林,15年前,是当时广西最年轻的厅级干部。他对自己走向犯罪道路的动机、原因进行了深刻反省,对自己灵魂蜕变进行了现场剖析,使60名新任厅官“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 【广东】 履新副厅级干部先做信访员 广东省在今年首推一项制度,就是要求新上任的副厅级官员要先到省里的信访局去担任三个月的信访监督专员,广东省29名副厅级干部在上任前都有信访专员经历。 【黑龙江】 尝试借力第三方选拔厅干 据了解,目前有浙江等省也已经引进了这种制度。与此同时,有一些地方尝试对新上任的地厅级官员采取宣誓就职等新的履新程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在同一时期,开始尝试通过作为社会第三方的综合性人才服务机构来选拔地厅级领导干部。 【审计署】 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到地厅级 不久前,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公开表示:从2005年1月1日起,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从现在的县级以下扩大到地厅级。具体的审计范围、审计管辖、审计组织、审计实施程序、审计要求等将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同时,审计部门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中组部的委托,继续做好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 地厅级官员是中国当前官员系统中的核心群体,构建针对地厅级官员的选拔、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地厅级官员作为廉政焦点,对于中国来讲,其意义不言而喻。这是中央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扩大范围,完善措施的具体表现。相信在未来一段时期,针对地厅级官员的廉政新举措还会不断出现,社会各方对此深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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