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辅业改制要确保国资不流失并维护职工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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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21: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刘菊花)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26日表示,国有企业辅业改制涉及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国企最深层次的改革,关系到改制员工的切身利益,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国企辅业改制成功的基本要求。 在26日由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经验交流大会上,邵宁介绍说,经批准实施辅业改制的
首先是根据主体企业突出发展主业、调整优化结构的要求,将实行辅业改制的资产,严格限定在“三类资产”的范围,不把主业资产界定为“三类资产”。二是在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作价等资产处置的关键环节上注意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集团公司把好审核批准关,部分产权转让还进入了产权交易市场。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对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及相关债权的处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认定。 记者同时了解到,截至2004年9月底,各地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775个,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黑龙江、辽宁、湖北、四川、甘肃等地,涉及改制企业2639户,涉及富余人员70.8万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