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对债转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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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 06:44 人民网 | |||||||||
11月22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债转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通知,国资委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经贸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发银行等有关的中央企业的债转股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此次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于2005年2月结束。 此次全面清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即对已注册新公司、未注册新公司和已停
通知提到,对于已注册新公司企业,国资委将对其基本情况,新公司股权情况,股权处置情况,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进行了清产核资,债转股新公司改制、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职工身份置换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检查。 对于未注册新公司企业,国资委将对其企业的基本情况,国务院批复的转股额,未注册新公司的主要原因,是否继续转股,是否已将拟转股债权进行处置,企业是否进行改制重组及改制重组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检查。 另外,对于已停止债转股企业,国资委对其企业的基本情况,国务院批复的转股额,停止实施债转股的主要原因,是否已按要求制定稳妥有效的资产债务处置方案,是否恢复计息,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稳定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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