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于恒舟)一场对于债转股企业的全面大清查正式启动。国务院国资委发出通知,对所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企业的股权、企业经营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这是债转股措施推行五年内的首次大清查。
这次清理检查的范围包括已注册的债转股新公司、未注册的债转股新公司和已停止债转股的所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企业。
从通知可以看出,已注册债转股新公司企业的股权问题是国资委关注的焦点。其中包括新公司股权情况(新公司注册时的股本构成、截至2004年9月30日新公司的股本构成、股权回购和置换情况),股权处置情况,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进行了清产核资,债转股新公司改制、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职工身份置换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等。同时,债转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也被列入重点检查内容之中。
此次大检查是债转股措施实施以来,国家对债转股企业进行的首次全面大检查。作为帮助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的重要举措,1999年3月份国务院决定对部分国有重点企业实行债转股。国务院按照相关的标准,将亏损严重的重点企业的部分债务以股权的形式转移到四大国有银行。四大银行分别设置了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进行这部分股权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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