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真正胜利者的博弈 百万亩沙漠圈地真相调查(4)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07:46 新京报 | |
“圈而不造”事关政策? “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投资,能撑多久?”夏忠诚就本公司投入情况算了一笔账,其向杭锦旗政府征用的105万亩土地,预计造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如此巨款仅靠公司自身投入显然是杯水车薪。 “合理利用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并没有错。”北京大漠绿野公司负责人李京陆解释,仅靠企业单方投入在沙漠地区进行生态建设,是不现实的。 北京时空通用副总经理夏忠诚说,关键是政策不到位,按照先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而当前要重点推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权的流转。 而为了降低投资者的风险,使投资者的资本获得流转,《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同时,国务院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林业经营者也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前提是先由“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对各公司所造林木进行评估。但问题是,目前还没有这样的评估机构,林木抵押贷款实际无从实现。 “没有具体的细化操作程序。”北京时空通用公司副总经理夏忠诚说,问题不仅是没有林业评估机构,商业银行也不愿把钱带给收益期较长的林业项目,企业就很难用所造林木抵押取得贷款。 “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投资,能撑多久?”夏忠诚就本公司投入情况算了一笔账,其向杭锦旗政府征用的105万亩土地,预计造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如此巨款仅靠公司自身投入显然是杯水车薪。 “靠一己之力,难以实现。”北京大漠绿野公司负责人李京陆也持同样看法,去年大漠绿野在杭锦旗共造林300亩,花费40万元,按照每亩造林投资1000元(包括轮伐前的管护费)的保守数额估计,该公司拟先期造林10万亩就需要1亿元,“不吸纳社会资本或者以项目来招商引资,根本没有希望。” 另一个现实情况是,按照业内人士和专家分析,即使是速生杨,在沙漠地区也需要10至15年才可以砍伐,如此漫长的投资回报周期,企业难以维持投入,在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吸纳社会资金投向林业就成为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途径。 “万里大造林公司这样的融资方式就有了它的现实性。”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造林科副科长迟悦春。 北京时空公司副总经理夏忠诚的想法是,速生林业可以像房地产一样放开,进行市场化操作,以推动全民造林。夏同时也承认,这种想法的必要前提是,国家的监管政策能够到位。 一个可以理解的梦想是,在商品林还未像房地产那样发达之前,各企业先行到沙漠地区狂圈廉价土地,他们期待着土地增值。 对此,迟悦春提出了同样的问题,谁来保证企业融到的资金全部用于林业,国家林业局等政府部门能否实施监管。 有迹象显示,国家有关方面对此已有考虑。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公益林建设收紧 杭锦旗林业局副局长蒋有则分析,这与国家对造林的战略性调整有关,没有收益的公益林抢着造,而有效益前景的商品林却没人造,这本身就有问题。 事实上,政策的力量仍左右着国内林业近年来的发展。 在内蒙古沙漠地区有一个颇具特色的现象,对于本无经济效益产出的公益林建设,当地政府、企业以及农牧民均有浓厚兴趣,其原因则在于背后的国家资金支持。 2000年始,我国先后启动“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两项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对于荒地还造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每亩给50元的种苗费,对耕地还林,每亩耕地给200斤粮食和20元钱,共给8年。 鄂尔多斯市采取的办法是,不管是企业还是牧民,只要有沙漠荒地或者可用于还林的耕地,均可以造林,通过验收即可以取得补助。 “这样,每年各旗都会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造林任务。”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造林科副科长迟悦春说,在人均拥有100亩土地之多的内蒙古沙漠地区,营造公益林已成为一种有收益的投资。 迟分析说,若造林不计人力成本,农牧民造林每亩获得的50元补助会有剩余,对于企业而言,通过机械化操作节约成本,也会略有盈余再造商品林,鄂尔多斯亿利集团去年就向杭锦旗林业部门申请造公益林两万亩。鄂尔多斯市林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国家已经在该地区投入生态建设资金10.24亿元。 但事情从今年开始发生变化,国家对内蒙古地区的公益林建设计划大幅削减。以杭锦旗为例,仅退耕还林项目,即由去年的23万亩减少到12万亩,鄂托克旗、达拉特旗的退耕还林计划任务也大幅下降。 杭锦旗林业局副局长蒋有则分析,这与国家对造林的战略性调整有关,没有收益的公益林抢着造,而有效益前景的商品林却没人造,这本身就有问题。 蒋有则说,在近几年的两大造林工程中,不该退耕的乱耕、虚报造林数目、挪用造林工程款、造林工程质量差是客观存在的几大问题,而国家林业部门可能要对近几年的造林效益进行全面评估。 实际上,很多企业正是由此盯住了国家投资有可能向商品林转移的方向。一个背景是,2001年初,国务院批准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规划,并将其列入“十五”计划,对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三北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五大工程均已全面实施并取得效果,其投资模式是“以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入以政府投资为主。”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造林科副科长迟悦春分析,启动较晚的第六大工程———速丰林工程,其主导思想是“实施主体依靠企业,政府适当扶持投入”。 但迟悦春认为,如果国家出资扶持速生丰产林项目,那么如何避免挪用工程款,就成为一个关键。而相关问题在“退耕还林”等两大工程中已经出现。 相关专题: 《新京报》系列深度调查: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