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真正胜利者的博弈 百万亩沙漠圈地真相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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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07:46 新京报 | ||||
众多企业为套取资金在鄂尔多斯等地大幅圈占沙地,但造林却未见成效 ■专题综述 大造林梦想和冷酷现实 2004年冬,内蒙古杭锦旗。百万亩计的造林地只有沙堆和枯草起伏,一年前蜂拥前来圈地的造林公司因获取资金的指望落空纷纷撤离,留守者也难以为继。 同一个冬天。北京街头的报纸上,一些以“地产开发及绿色产业建设”为名的企业持续打出“中老年直聘”、“聘项目经理、商务代表”的广告,而不久前媒体集中曝光的大造林圈钱游戏,正在众多的广告背后隐藏。从美好的造林防沙之梦到一些造林公司“类传销”的现实,其间已非一步之遥。 去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9号文件),放开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农户、私营企业主等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由此,大量造林公司顶着“生态保护”和“新兴产业”的双重光环在众多省份跑马圈地。天然林普遍禁伐之后,木材市场需求旺盛,而沙尘暴加重和全民绿化运动提供了“生态”概念,使造林看起来像一个黄金产业。 在内蒙古等地的沙漠中,圈地的代价极其低廉,低至每亩五元到五角的租地费,似乎为“先觉者”们的梦想提供了“地利”之便。但“天时”却意外不足:当造林公司们旗鼓猎猎跑马圈地之后,勒马已是囊中羞涩,无力大规模造林,而此前寄望的借概念、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已成空想。但造林公司“空手套白狼”的原罪确实还不是真相的全部。 在9号文件之前,国家对造林项目选择性给予政策性贴息贷款。对于民间投资造林者,9号文件也规定,可以将林地用作抵押、担保、入股,以此使造林者获得融资,降低造林者的风险。 但由于没有针对林业的评估机构,造林者圈得的土地和造的林就根本无法用作抵押或担保向金融机构融资。 在此情况下,造林企业们寄望于延续以往的政策性贴息贷款,一些地方政府也在试图为他们扶持的项目争取这项贷款,但对大多数造林企业而言,这样的蛋糕可望而不可及。 与此同时,国家的生态林造林计划在下降。这也许透露了造林企业们宣称的生态效益至少有一部分真实性,他们想获得国家项目或贴息贷款的想法也并非完全没有理由。但谁能保证企业不将绿色贷款挪作他用?这使有关部门在发放林业补贴和扶持项目时踌躇再三。 实地调查证实,“生态效益”的真实性也还只是一种概念,现实也许恰恰相反。内蒙古“抢草”浪潮带来草地的沙化、严重违反《草原法》,草原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漏洞,让造林公司得以大量圈地,但却无法突破诸多法律和制度的瓶颈。 至今,这场博弈尚没有真正的胜利者,而造林产业和生态效益的双重失落,与国家9号令的初衷显然相去甚远。 事情并非到此为止。失败的博弈结出了意料不到的恶果:一些造林企业转向民间吸纳资金,“圈地运动”转向圈钱,造林退化为一个幌子。记者对北京部分造林公司的调查显示,一些公司的运作手法几乎与非法传销活动无异。 在这个滑落的过程中,不管是怀着真实的造林愿望的林业公司还是借“造林”圈钱者,不管是投资者还是出租土地的农牧民,或许都不能真正自主。民间造林的春天似乎还没有来,而眼下这个冬天很冷。 今年10月下旬,一份提交国家林业局的汇报材料,透露了“沙漠圈地运动”在内蒙古腹地大面积延展的讯息。 据这份材料,被当地有关部门树为造林典型的北京新田公司、北京时空通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大漠绿野生态植被有限公司在鄂尔多斯等地租购数十万亩土地,期限长达70年,租金在每亩每年0.5元至1元左右。 而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外来企业在沙漠中的实际圈地面积远高于上述汇报材料的数字,其中时空通用实际圈地105万亩、大漠绿野500万亩,而此前高调宣传的万里大造林公司欲将1500万亩沙地揽入囊中,终因无力支付并非昂贵的补偿款,未遂所愿。 在企业圈地集中的鄂尔多斯,当地官员介绍,近两年来,大量企业涌进沙漠,打出“治沙造林”招牌,希望取得生态建设和经济利益两重收益。 这种行为被冠以响应国家号召之名,去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9号文件),提出“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农户、私营企业主等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 千载难逢的机遇是否已经到来?鄂尔多斯林业局造林科副科长迟悦春并不乐观。据其介绍,近两年前往该市下属各旗参观洽谈的企业数都数不过来,大多来自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安徽等地,而这些企业在大幅圈地之后,真正治沙造林进行生态建设者寥寥无几。 这个说法与记者随后的调查相印证,目前,上述北京时空等企业在当地的造林试验均告失败,是否继续留守则面临两难选择。 相关专题: 《新京报》系列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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