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至1200元?广东税改方案数易其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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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14:44 南方日报 | |||||||||
与每一位纳税人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近日再度成为业内外议论的焦点。据北京有关传媒报道,个人所得税改革可能采取“分步实施”的措施,有关方案已由财政部上报国务院。记者昨天就此向有关权威部门求证,得到的答复是“被国家税务总局指定提出改革方案”的省份早已把意见上报,但只有全国人大修改、通过后才能实施。 昨天,一直参与国家税改调研的广东有关税务官向记者透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
据参与该方案制订的有关人士透露,由于广东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对广东的个税调研和改革方案十分重视。据其猜测,这次财政部上报的方案中,部分内容是采纳了广东的意见。 目前传出的消息称,财政部上报的个税改革方案中,个税起征点被调高至1200元。但有关税务官员称,“起征点调高至1200元”应该不是硬性的执行标准。按照目前各地上报的有关方案,今后将执行的新的个税征收办法会更加合理、科学。 现在全国执行的是800元的免税额,也即俗称的“起征点”。这个起征点是1981年制订、颁布实施的税法中规定的,目前已与现实很不匹配。事实上,目前已有一些地区经上级批准后执行着一套新的临时标准。如北京、上海执行的是1200元标准、深圳执行的是1600元标准、广东执行的是1260元的免征额标准。 本报记者 朱桂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