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职能不完整 中国企业没有垄断的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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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07:33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王磊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 “现在的国资委,是一个职能不完整的机构。”今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主任白津夫对记者表示,应当适当扩大其监管范围,打造“全能”国资委,
他认为,目前国家虽然已经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主要是经营性国有资产。而行政事业性资产、金融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均未划入国资委的监管范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便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非金融类),比如烟草、铁道、邮政等特殊垄断行业的资产,事实上也不归国资委监管。 但是,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到了关键时期,企业改革重组过程中大量发生的,是与金融类资产和资源类资产相关联的产权流转与重组。因此,不可能只局限于单纯的经营性资产实现国企重组改制与主辅分离。 白建夫说,只限定在经营性资产这一范围既不利于国有资产的经营运作,也不利于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 国资委该监管谁 “学者们可能担心,这会让目前的国资委权力过大。”白建夫认为,这需要澄清一个问题:什么是国资委监管与经营的对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还是国有资本? 他认为,从直接意义上理解,国资委的监管对象和经营主体,应当是国有企业,并通过国有企业实现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与经营。 而从市场化的意义上理解,国资委的监管和经营决不应当囿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而应当深化为国有资本。 白建夫在他最近完成的论文中指出,现代资本运动表现为高流动性、多形态化,并且,以股份制为现代资本的基本组织形式。认定企业的社会性质,已不能局限于原始资本,而要从社会资本的意义上去认定———即不能由所有制决定,而应当依据出资多少来判断:是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并相应确定其职责。 例如,在国有资本经营上,可以按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原则,加快建立各类资产经营公司,包括分行业建立资产经营公司、依托重点企业建立资产经营公司、以资产重组为目标的托管公司等。 据了解,一些地方的国资监管机构已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上海对80%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委托监管制,对金融类资产通过资产经营公司来实现监管。而重庆市则把经营类国有资产、凡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企业集团,都纳入国资委监管范围。“这当然是一种理想形态”,白建夫说,“不过我们的确不应该只从实物形态理解‘国有’概念,而应该从资本角度建立一个完整的体系。” 要警惕哪种“垄断” 事实上,国资委的“扩权”观点,还建立在对国有大型企业面对跨国公司直接竞争的担忧上。 国资委去年明确提出,要在196家中央企业的基础上,组建30至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白建夫认为,这就要求国资监管部门从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出发,推动国有资本按市场经济要求流动重组,着力探讨同一出资人条件下的资产整合与合理配置问题。 例如,过去曾先后对石油、电信、航空、电力等行业进行拆分,分别形成几大集团。在不同出资人代表的条件下,基于市场化要求,为避免垄断、促进竞争所进行的改革,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国资委成立后,这些过去分属于不同部门的企业,成为国资委的“所出资企业”。那么,在同一出资人条件下,到底是否有必要构造企业间的过度竞争格局?尤其是对那些产业链一体、同业性强的企业,拆分后不仅不能有效竞争反而加大多重成本。 对此,白建夫认为,应当根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要求,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要根据产权关系变更的现实,由国资委作为同一出资人代表,进行新的更加符合竞争要求和出资人利益的调整。这既是出资人的权利,也是企业竞争发展的通行做法。“这里,有必要回答一个问题,就是这样的整合会不会形成垄断。”他说。“现实告诉我们,中国的市场竞争中,很多领域不是我国的企业在垄断,相反是跨国公司形成对中国市场的垄断。”白建夫认为,不能被“垄断”的认识误区束缚发展。实事求是地说,“我们的企业本身就规模有限,很多产业总和加起来还不如一个跨国公司,我们还总以为自己构成垄断了,其实根本就没有垄断的能力。”“世界500强之首的美国商业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年销售额是我国年GDP的四分之一,这样的企业都没有轻言垄断,我们有什么资格奢谈垄断。” 链接 国家工商局的《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报告中指出:“从调查情况看,在华跨国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有的还占据绝对垄断地位”。 2002年,跨国公司在华手机市场占有率为70%,其中摩托罗拉占26.8%;诺基亚占16.7%。微软的操作系统市场占有率高达95%;利乐控制95%无菌软包装市场。照相机行业,无论是传统相机还是数码相机,跨国公司在市场上均占绝对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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