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基金通问答之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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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7:59 中国证券报 | |||||||||
13、投资者怎样通过“上证基金通”进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认购申报是否可以更改或撤销? 答: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以“金额认购”方式进行认购申报。投资者可多次进行认购申报,投资者的每笔申报必须满足所认购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的要求,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最多不能超过99,999,90
认购申报可以更改或撤销。但认购申报一旦受理,更改或撤销申请不予接受。 14、基金募集期认购金额利息如何处理? 答:认购金额利息将在基金成立时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15、投资者通过“上证基金通”进行开放式基金认购的有效认购份额如何确定? 答: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基金认购期间内产生的利息,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折成金额返回投资者。 16、投资者什么时候可以确认自己的认购份额? 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两个工作日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营业部查询自己的认购份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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