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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13:1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在直销机构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无效认购(申购)等的资金退款和现金分红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
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06 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 办理本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④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 印鉴卡一式三份;

  ⑥ 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⑦ 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注:上述⑥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开放式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①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000032419200000134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②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83891120100410001808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③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0050004000632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④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401002001301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基金”、基金代码:“121003”);

  ③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④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 办理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②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 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④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②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已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四)通过中国光大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投资者需事先在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申购)资金;

  (2)投资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到资金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开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3)投资者办理认(申)购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B、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委托单》;

  D、转帐支票(为在本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的转帐支票)。

  3、赎回程序

  投资者办理赎回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2)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委托单》。

  4、注意事项

  投资者需到资金账户开户机构办理基金业务。

  基金名称:“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21003”。

  (五)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在该证券公司同一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代销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代销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 )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 该托管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 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 )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5 )印鉴卡一式三份; 

  (6 )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 

  (7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境外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办理。

  五、网上开户与交易

  (一)与上海银联合作开发的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目前仅限个人投资者):

  适用于上海地区银联高级客户(拥有CD卡)利用银联网上转账平台系统进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6年3月16日至 2006年4月14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24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通上海银联网上跨行转账业务(高级用户)。

  投资者必须到网上转账平台身份认证介质的代理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或银联分公司)办理身份认证,并领取身份认证介质(银联CD卡),然后对转出卡进行登记开通。用户转出卡的登记开通方式根据转出行的要求可分为两种:柜面登记开通和网上直接登记开通。

  (2)开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①若投资者从未开立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则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在网上交易与查询栏目下点击网上开户,接受网上交易服务协议,按照要求输入开户信息并提交开户申请;

  ②若投资者之前已开立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则可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登录,然后通过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增开用于网上交易的交易账户;

  ③若投资者之前已通过工行牡丹卡或者兴业银行卡开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只需通过登陆名/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在“账户管理---增加支付机构”中增加银联卡支付方式。

  (3)开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后可立即进行网上自助认购。

  (4)请同时参照本公司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上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5)网上交易咨询电话(0755)83160000。

  3、注意事项:

  (1)目前开户范围限我国上海地区的银联高级用户(拥有CD卡)。

  (2)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6;

  (3)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

  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与兴业银行和上海银联合作开发的兴业银行“银联通基金业务”(目前仅限个人投资者)

  适用于兴业银行借记卡客户利用兴业银行网上资金支付系统和银联网上转账平台系统进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 14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24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通兴业银行网上银行的银联通基金业务。

  办理本业务的个人投资者须持有兴业银行“兴业借记卡”(带有银联标志),并登录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在兴业银行网站申请“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并且在个人网上银行中办理“银联通基金”业务开通手续。

  (2)开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①若投资者从未开立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则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在网上交易与查询栏目下点击网上开户,接受网上交易服务协议,按照要求输入开户信息并提交开户申请;

  ②若投资者之前已开立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则可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登录,然后通过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增开用于网上交易的交易账户;

  ③若投资者之前已通过工行牡丹卡或者上海银联卡开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只需通过登陆名/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在“账户管理---增加支付机构”中增加兴业银行卡支付方式。

  (3)开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后可立即进行网上自助认购。

  (4)请同时参照本公司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上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5)网上交易咨询电话(0755)83160000。

  3、注意事项:

  (1)目前开户范围为兴业银行全国地区。

  (2)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1

  (3)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6-5;

  (4)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

  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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