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基金公司旗下基金开展促销活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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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9:3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为了答谢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本公司将举办旗下基金的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对全部基金的销售费率实行优惠,具体优惠方案如下: 一、活动期间:2006年3月15日—4月20日
二、适用基金:东方龙基金 东方精选基金 三、东方龙基金收费模式:前端收费模式 东方龙基金只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投资者在申购此基金时需要支付申购费。活动期间申购东方龙基金的投资者,均享受前端优惠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四、东方精选基金收费模式:前端和后端收费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 若投资者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投资者在申购此基金时支付申购费。活动期间凡选择前端收费方式购买东方精选基金的投资者,均享受前端优惠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2、后端收费模式 若投资者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投资者在赎回基金时支付申购费。在后端收费模式下,随持有年限越长费率越低,直至为零。活动期间凡选择后端收费方式购买东方精选基金的投资者,均可享受后端优惠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五、销售机构 1、东方龙基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基金直销中心。 2、东方精选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基金直销中心。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http://www.orient-fund.com)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262119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