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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银联系列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9:2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重要提示

  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8月4日起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2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12月31日。

  原招募说明书及公开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号

  3.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4. 法定代表人:刘澎湃

  5.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三楼

  6. 电话:021-65956688

  7. 联系人:肖年

  8.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等职。2000年至今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董事李庆毅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锦西炼化总厂财务处处长、体改办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锦西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

  董事李培英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民航北京管理局处长,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裁,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董事高国富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工程博士。历任上海团市委副书记、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控股)公司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代总裁,上海久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董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巢湖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分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董事、总经理谭庆中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工业信贷科主办科员、副科长,广东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山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广东证券分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家体改委副司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职。

  独立董事傅丰祥先生,高级工程师、教授。历任机械工业部副局长,国家体改委司长、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等职。1991年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中国证券培训中心理事长、亚洲证券研究院理事、华东师大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谢朝华先生,法学博士。曾先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欧盟对外关系委员会、欧盟对外发展委员会、法国及比利时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法律工作。1994年至今任北京谢朝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会计审计及证券市场研究工作。现任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组成员、财政部财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

  董事会秘书周长青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主任科员,中信实业银行支行负责人,中国民族信托投资公司理财部副总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广电总公司及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2000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王长慧先生, 1969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营业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清算中心副总经理。2000年至今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副经理。

  监事黄著文先生,1966年生,民主建国会会员,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任职于中国通广电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为本公司员工。

  公司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江西管理总部总经理等职。2000年至本公司成立前,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负责人。

  督察员屈艳萍女士,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信贷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双榆树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基金经理小组

  (1)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小组成员包括: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小组成员包括:杨典,男,经济学硕士,5年基金从业经历,1998年至2000年于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从事市场营销工作,2001年至2002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2年起于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5年4月底起任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小组成员包括:

  毛卫文,女,学士学历,10年证券从业经历,先后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主要从事证券分析与投资及相应的管理工作。2001年6月参与筹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2年4月至今,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经理、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基金管理部负责人李昇先生、研究部负责人王忠波先生、金融工程部总监夏林先生、基金经理李立生先生、基金经理毛卫文女士、基金经理王彤京先生。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79年2月23日

  注册资本:1338.6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中国农业银行是我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目前在国内有37家分行、营业机构遍布城乡,是我国营业网点最多、机构覆盖面最广的金融机构。同时,中国农业银行拥有全国最大的电子化网络,拥有先进的银行清算系统和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已实现先进的电子联行、资金汇划的实时清算和汇划、对账、清算三位一体,能保证客户资金在同城或异地的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英国《银行家》杂志2003年评选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中国农业银行位列第25名。

  3、基金托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1998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营运中心、技术保障处、风险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投资银行处和综合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清算、核算、交易监督快捷处理系统,现有员工62名。

  4、主要人员情况

  杨明生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50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农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农行工业信贷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农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农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农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农行党委书记、行长。

  杨琨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47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处长,农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农行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农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张军洲先生:托管业务部总经理,43岁,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农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刘树军先生: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46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记者。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现任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王勇先生: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51岁,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财政部国债金融司处长、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总经理,现任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5、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如下: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基金兴业、基金天华、基金同德、基金景业、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中信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天同保本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基金规模达547.25亿份基金份额。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三楼(邮编:200082)

  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客服热线:800—820—0860、021—35104688

  直销业务电话:021-65956688/35104666—6638、6658

  传真交易电话:021-65956615

  联系人:刘晓彬、曹霞

  (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1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88067037

  传真:010-88067038

  联系人:王谦

  (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解放中路306号中曦大厦四楼(邮编:510030)

  电话:(020)83176255

  传真:(020)83176112

  联系人:叶健敏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633280

  联系人:孙永林、王松昊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洪武路396号6楼609-61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41252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倪晓东、王海燕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8560

  联系人:吴双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3)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法兰克纽曼

  电话:(0755)22168811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热线:95501

  (4)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717、(010)66568587

  联系人:解蜜、郭京华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416

  联系人:韩星宇

  客户服务热线:800-820-6888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联系人:权唐

  (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2919

  联系人: 王序微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212

  联系人:范源远

  客服电话:(0755)26951111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皇繁豫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2476600

  传真:021-62474651

  联系人:盛云

  (1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1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1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16)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22

  传真:0755-83025511

  联系人: 金春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025695

  网站:http://www.jyzq.cn

  (17)光大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768800

  联系人:张琦

  (18)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人代表:明云成 

  联系人:毕艇 

  电话:027-65799560 

  Fax: 027-85481532 

  客服热线: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cjsc.com.cn

  2、注册登记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

  3、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中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中化大厦528室

  负责人:齐瑞清

  电话:(010)68568529—205

  传真:(010)68568528

  经办律师:冀宗儒齐瑞清

  4、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尹永利

  电话:(010)88091188

  传真:(010)88091207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力强、孙奇

  四、基金的名称

  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由两只基金构成,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系列基金为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银河稳健基金:以稳健的投资风格,构造资本增值与收益水平适度匹配的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银河收益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兼顾股票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投资于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经评估或预期认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等;债券投资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投资级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经评估或预期认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包括经营业绩较为稳定的企业、有增长潜力的企业以及经过资产重组后预期业绩显著改善的企业等发行上市的股票。

  在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市场利率的预期变化或不同债券收益曲线的变化,利用利率期限结构差异,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选择适宜的债券,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在追求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债券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在正常情况下,该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变化范围是: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5%至75%;债券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20%至45%;现金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至20%。

  2.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合理配置资产。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组合投资,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股票投资作为债券投资的辅助和补充,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基金的收益率;股票选择以本金的安全性作为重要考察因素,选股范围将侧重于优质收益型股票。

  在正常情况下,该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变化范围是:债券投资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最低为50%,最高为95%;股票投资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不超过30%;现金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不低于5%。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银河稳健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75%+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25%

  银河收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债券指数涨跌幅×85%+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15%,其中债券指数为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51%+中信银债指数涨跌幅×49%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银河稳健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中度品种(在股票型基金中属风险中度偏低),力争使长期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银河收益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中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低于指数型基金、平衡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及收益型基金,高于纯债券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2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报告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期末银河稳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期末银河收益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期末银河稳健基金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 期末银河收益基金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银河稳健基金前十名股票明细

  2、银河收益基金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 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银河稳健基金债券投资组合

  2、银河收益基金债券投资组合

  (五)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1、银河稳健基金前五名债券明细

  2、银河收益基金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期银河稳健基金及银河收益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银河稳健基金及银河收益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买入返售证券、待摊费用及其他应收款等。其具体金额如下表(单位:元):

  4、 银河稳健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 银河收益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七)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银河稳健基金及银河收益基金2005年第四季度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份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1、银河稳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银河收益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3、银河稳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4、银河收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是针对各基金分别制定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各基金的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分别确定,并在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最新的公开说明书中逐一明示。管理费按不同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分别计算,管理费率如下: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系列基金下各基金的托管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确定,并在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最新的公开说明书中逐一明示。托管费按不同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分别计算,托管费率如下: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基金费用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应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和摊销各基金的费用。

  3、 费用的分摊

  各基金各自发生的费用由各基金分别承担;各基金共同发生的费用,按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比例或简单算术平均分摊。具体的分摊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一般会计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该费用的性质共同协商确定。

  4、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5、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当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所取的申购费称为后端申购费用。本系列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本系列基金,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前端收费”、“后端收费”两种收费模式。但“后端收费” 模式仅限于中国农业银行一家代销机构。

  本系列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系列基金的宣传推广、市场营销等相关费用。

  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率为不高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1% ,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率结构如下:

  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最小值(认购/申购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赎回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2、 赎回费

  基金持有人在办理赎回时须交纳赎回费,赎回费率为不高于赎回总额(含赎回费)的0.5%。实际所收取的赎回费中60%为注册登记费,归注册登记机构所有;其余部分计入基金资产。

  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3、 转换费

  (1)每个投资者自购买的基金份额获得确认之日起每隔12个月(按365天计算)可以在本系列基金下的各基金间免费转换二次;

  (2)投资者自购买的基金份额获得确认之日起每12个月(按365天计算)内已经在基金间进行过二次转换后,再次转换需交纳一定的转换费用,转换费率为0.2%;

  (3)收取的转换费中60%为注册登记费,归注册登记机构所有;其余部分计入基金资产;

  (4)转换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换金额=转换份数×T日转出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相关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最新的费率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如调整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针对特定的投资者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中联系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变更。

  2、“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之“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3、“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1)将“(一)直销机构”之“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的联系电话和“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的联系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变更。

  (2)在“(二)代销机构”中,新增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代销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更新。

  4、“第七节 基金的投资”之“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05年12月31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5、“第八节 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05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第二十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临时报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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