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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华泰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13:1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四、机构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人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认购期间,投资人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a)招商银行账户:

  户名: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96819-60892818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b)中国银行账户:

  户名: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2941728025001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c)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d)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e)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户名: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40300040014026

  开户银行名称:农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2)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a)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代码卡(如有);

  b)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d)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印鉴卡一式三份;

  f)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的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g)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f)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人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和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50479918。

  (二)招商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人只能在招商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日,机构投资人在招商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招商银行为机构投资人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2)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在开立招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人应先从招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招商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人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5、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友邦短债”;基金代码:“519519”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其它场外代销机构

  以下机构投资人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它场外代销机构。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13:00-15:00

  (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预留印鉴;

  6)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7)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人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人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人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投资者认购时需填写:基金名称:“友邦短债”和基金代码:“519519”。

  (四)场内认购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期内,每个交易日的连续竞价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15:30)。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友邦短债”;基金代码:“5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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